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ZC2020-C3-00003-YLZB
二、项目名称: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11楼
成交金额:陆拾壹万元整(¥61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对被审计单位申报项目的投资总额、结算款、已付款金额进行审计。根据现有资料按具体类别、具体时点提供财务数据。 (2)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披露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市直相关部门及市属企业财务审计服务中,必须按要求适时调配较强专业人员承担审计任务,投入审计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派驻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工作人员。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应当符合:具有与服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注:有关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限之内,超期年审或不真实的证书均无效);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审计服务专业工作不少于十年(以从事会计、审计服务工作年限为准)。(上述人员要求,供应商竞标时必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由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2)编制工作底稿。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附有充分、可靠、相关的证明材料,实行复制制度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制度。 (3)加强沟通与协调。召开情况反馈会,沟通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听取对问题的解释和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备案。服务过程中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服务中的重要信息和成果。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4)按时保量保质完成审计任务。入场服务15天内必须保量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5)成果报告必须征求服务单位意见,且经采购人同意。 (6)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7)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和行为准则,严格执行保密和廉洁工作纪律,对在服务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财务审计问题。 |
注: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该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该扣除后报价作为评审排序,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金额签订。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能(组长)、罗玉玲、张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财政局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来宾市财政局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惠洁
电 话:****-*******
名 称: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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