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20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服务类中标结果

罗源县2020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服务类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罗源县林业局

乙方:福建福美林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3]JXG[GK]*******的罗源县2020年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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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21020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国内**************福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罗川路13号旅游集散中心二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有效降低林间松墨天牛虫口密度,减少疫情传播扩散机率。1、诱捕器诱杀在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1500套,4-11月挂设,更换诱芯7次。要求:诱捕器原则上每30亩挂设1个,在松枯死木多或松墨天牛种群密度大的松林每隔100m 设置1个诱捕器。每15天收虫1次,诱芯按使用说明每1个月或2个月及时更换。诱捕器挂设地点应选在山脊、林缘、林中较开阔地带或松树下层枝桠上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至少应离地面1.5米以上,松树较高的,应尽量挂在高处或第一级侧枝处,诱捕器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挂设后,要加强管理,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定期更换诱芯,每半月收集、登记天牛数量,并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2、生物防治要求:在5-6月喷施绿僵菌粉剂,选择在晴朗天气,林间湿度90%以上时,清晨林间露水较多时为佳,以便药剂更好地黏附在树枝和树干上,喷粉时要注意风向,以顺风为宜。使用机动喷粉机喷洒粉剂,喷洒在8米以下的松树枝干为好。用量每亩0.25 千克。规划喷洒5038亩。3、化学防治要求:在5-6月松墨天牛成虫活动盛期,使用噻虫啉粉剂进行林间喷粉,要选择在晴朗天气,清晨林间露水较多时为佳,以便药剂更好地黏附在树枝和树干上,喷粉时要注意风向,以顺风为宜,喷洒在8米以下的松树枝干为好。5、6月份喷粉各一次,每次每亩用量0.5千克。规划喷施2982亩。(二)、相关费用明细根据罗源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三项防治技术措施和人工工资费用等进行测算,防治资金预算为149.6646万元。1.挂设诱捕器1500套 含诱捕器费用,药芯费用,挂设、换药芯、定期收集松墨天牛成虫等人工费用。2.生物防治绿僵菌防治5038亩含绿僵菌防治包括材料费,人工费。3.化学防治噻虫啉防治2982亩 含化学防治:包括材料费,人工。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验收。乙方应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若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到位。。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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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502020年5月上旬完成诱捕器挂设1500套,每半个月收虫1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50%。
250诱捕器挂设后,每半个月收虫1次。完成绿僵菌喷施5038亩;噻虫啉喷施2982亩。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乙方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时间节点及相关技术标准等完成服务的,应说明原因并扣除相应的金额。。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罗源县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罗源县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罗政办〔2020〕10号)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14.2 乙方应及时提交施工作业情况,包括挂设诱捕器定位信息、分布图、轨迹图等,填写《罗源县2020年挂设诱捕器与收集天牛一览表》;喷施绿僵菌5038亩、噻虫啉喷施2982亩的施工拍照或摄像。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罗源县林业局乙方:福建福美林业有限公司
住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北路6号住所:泉州市永春县木材公司内310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柯亿鹏
委托代理人:林德法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638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化龙信用
账号:账号:****************001380

签订地点:罗源县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治 综合 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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