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2019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二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聂荣县2019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二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聂荣县2019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二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RD-NQJZ-********
一、本项目经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19】204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4。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聂荣县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聂荣县2019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二十三标段) |
建设地点 | 聂荣县境内 |
实施时间 | 365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永曲乡加日尼瓦7村、夏杰8村、帮来嘎布9村(建筑面积1018.1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 |
其他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永曲乡加日尼瓦7村、夏杰8村、帮来嘎布9村(建筑面积1018.1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2)范围:永曲乡加日尼瓦7村、夏杰8村、帮来嘎布9村(建筑面积1018.1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3)工程发包价:*******.00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7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书》(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
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6、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涵[2013]119号文件要求及臧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9、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10、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1、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2、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斌联系人:李万有
电话:177*****024 电话:136*****376
日期: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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