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新市镇垃圾清运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攸县新市镇垃圾清运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攸县新市镇垃圾清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4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攸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攸县兴建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攸县新市镇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攸财采计【2020】04号
(3)项目内容: 对攸县新市镇桐树村垃圾场的垃圾作完整清运,并用渣土车采用全覆盖模式一次性拖运至县环卫处作环保处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人民币422800.00元整
大写: 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完成日期: 2020 年 7 月 12 日。总日历天数: 10 天。
地点: 新市镇桐树村
方式: 合同内容全部由乙方实施完工,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付款:
1、 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7月2日签字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 贰 份,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7月 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攸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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