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工务段授权站段物资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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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0年7月10日,库尔勒工务段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库尔勒工务段年度计划维修用料采购项目编号WJKGWDTP-********包件,共13个标段,1367项、进行了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及中标人:
序号包件号标段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谈判最终报价(元)不含税中标单位
11钢材1532901.36库尔勒锦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2钢丝绳1544331.2库尔勒力发工贸有限公司
33建筑五金2320786.14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44焊接材料57956.38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55建筑材料1770327.51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66化工品3442914.21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77橡胶及制品29213749.78库尔勒真实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88杂备品4220182.16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99非金属155638.47库尔勒广林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0紧固件16143143.48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1111机械配件433384855.13新疆亚欧大陆桥铁路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212电料及电线19260358.58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1313工具38680737.98巴州国珩商贸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00:00止。 2.谈判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谈判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谈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铁路总公司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3.联系方式:****-*******,传真:****-******* 库尔勒工务段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授权 工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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