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0]23号、漳发改审[2020]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腾飞路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腾飞路(大通北路—丹霞路),改造道路总长2091.129米,其中主路改造全长2003.129米,红线宽度27-39.9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支路改造全长88米,单向单车道。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提升改造、市政管线改造、交通设施完善、路灯更换、街景整治、道路绿化、八中大门及门卫、电力工程及迁改、通信工程及迁改、腾飞路与漳响路现状三角绿地景观及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15766.3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710.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含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所有内容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市政公用工程中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于答疑时公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车行道通车,主体工程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评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④根据建办室(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的规定,取消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壹级临时建造师、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8日 08:00:00至2020年7月9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K<10%)(备注:K值的取值范围已充分考虑了项目涉及的电力线路迁改、通信线路迁改、军用光缆下地等造价因素影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9日 12: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1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ps://ctzb.fjzzct.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商业区BC区3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传真:/
联系人:小韩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B,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传真:/;
联系人:小朱、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50号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0501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答疑纪要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6347929元(含暂列金额45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250000元)。
二、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①条款号6.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已上传至答疑后招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②条款号6.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已上传至答疑后招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③条款号——6.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已上传至答疑后招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招标控制价: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程费(元) | 措施项目费(元) | 其他项目费(元) | 合计(元) |
1 | 市政单位工程 | 82034356 | 6592896 | 0 | 88627252 |
2 | 园林单位工程 | 4492524 | 291270 | 0 | 4783794 |
3 | 八中大门门卫(土建) | 614621 | 100452 | 0 | 715073 |
4 | 八中大门室外工程 | 565759 | 34095 | 0 | 599854 |
5 | 八中大门门卫(安装) | 94668 | 1720 | 0 | 96388 |
6 | 暂列金 | 0 | 0 | 0 | 4500000 |
7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0 | 0 | 250000 |
8 | 弱电迁改工程 | 6775568 |
四、招标文件第5章第5节“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已上传至答疑后招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第35项(7)修改为:由于本项目中的通信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无法导出XML格式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系统要求导入的XML格式工程量清单的,以系统下载空白的XM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直接导入生成。此项不作为投标报价评审依据。投标单位须根据系统下载的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传至商务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新增总说明文件。投标单位应自行负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若投标文件出现招标文件第3章第6.1.6项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12.2.1项“预付款支付比例”修改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10%。
七、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未上传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请上传。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从交易平台下载。
2.招标文件P100,“(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提问:违约无上限,对招标人不公平,是否可做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7.5.2(2)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10%,若逾期竣工违约金超过上限,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招标文件P188,“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提问①:根据福建日报2019年4月28日公布,从2019年4月28日起,福建省全面取银行企业账户许可证,自2019年4月28日新开立的企业基本账户只有基本存款信息。可否修改为: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其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提问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1号文规定,企业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实行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备案制。因我司基本开户行升格,基本开户许可证已无效,开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请问是否可行。
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失效的,可提供其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P192,“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
提问:该项目是施工总承包项目,不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文件是否表述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8章中其他资料(资格文件)“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内容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并无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是否是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是其他方式
答:工程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招标文件P143,专用条款7.5.1条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发包人仅对工期予以顺延,未约定因工期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合理损失进行补偿。
提问:承包人因工期延误势必加大现场成本支出,对于该部分支出,属于发包人原因所致,是否可修改对承包人进行合理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8页,关于技术负责人社保缴交,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应自招标项目截标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交六个月及以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于2020年5月6日发布《关于暂缓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保费的征收的提醒》的通知,内容如下:“接上级通知,本月暂缓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保费的征收,具体征收时间待上级通知。暂缓征收期间,员工的社保相关待遇不受影响。”我司为厦门市大型企业,由于国家政策原因,2019年5月份社保无法缴交,导致社保证明无法满足招标要求。请问能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2019年11月-2020年4月社保,同时提交厦门市税务局相关通知网址和截图。
答:若出现上述情形可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2019年11月-2020年4月社保,同时提交相关通知网址和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24页-投标须知-35项-2投标报价(7)投标单位须根据系统下载的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传至商务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新增总说明文件,①请提供Excel②此处提供的excel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197页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一致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从交易平台下载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9.能否明确变更新增单价下浮率计算公式
答:已在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10.4.1项中明确。
10.能否明确“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项目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从交易平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九、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
2、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人联系人:韩工(0596-6066328)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朱、小张(0596-2926609)
6、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31236)
7、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10、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08时30分
11、评标结果:
⑴中标候选人名称——宇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⑵投标报价——¥96929800.98(含暂列金额45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250000元);
⑶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车行道通车,主体工程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工;
⑷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评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⑸项目负责人——张宜森(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13519200094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溪源、郑建福、郑瑞洲、张家兴、陈其峰。
13、废标情况: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投标人及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1日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
2、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人联系人:韩工(0596-6066328)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朱、小张(0596-2926609)
6、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31236)
7、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10、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08时30分
11、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的质疑,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0年07月14日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如下:
⑴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⑵投标报价——¥96767244.33(含暂列金额45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250000元);
⑶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车行道通车,主体工程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工;
⑷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评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⑸项目负责人——林国宾(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蒙115162000029)。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溪源、郑建福、郑瑞洲、张家兴、陈其峰。
13、废标情况: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书(一)”,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并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3.1.1条要求,否决其投标;宇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序号6“预付款额度”的约定内容未按答疑纪要第六条要求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复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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