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文物保护所新都桂湖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4202000021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文物保护所新都桂湖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通江横街105-107号
中标(成交)金额-1398688.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服务类):新都桂湖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范围:1)负责园区内公共区域、新都博物馆和文物库房公共区域日常卫生清洁工作;2)负责园区内、办公区域公厕日常卫生清洁工作;3)负责园区内公用绿地、盆栽绿化、树木等的养护和管理工作;4)负责苗圃所有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及盆栽荷花的培育工作及桂花、紫藤等名木古树养护管理工作;5)负责荷花节、桂花节的摆放布置工作及荷花塘翻塘工作;6)负责园区内的垃圾收集工作;7)负责园区内湖面日常清洁卫生工作;8)负责园区内建筑物及雕塑的日常清洁工作;9)负责园区湖面卫生及水生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10)负责园区亭、台、楼、阁、门、窗小面积维修刷漆工作;11)负责园区道路、屋顶、墙面、石桌、櫈、小面积维修,屋顶落叶清扫工作;12)负责园区、展厅、办公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简单维修工作;13)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博物馆(特指建筑窗户)、售票处玻璃清洁卫生工作。服务要求:环境维护人员服务时间:冬季:7:00—12:00 12:00—17:00夏季:6:30—12:00 12:00—17:30(集体清扫园内区域)绿化人员服务时间:冬季:8:00—12:00 14:00—17:00夏季:8:00—12:00 14:00—17:30每日实行定人、定区域不间断保洁。特殊区域及特殊情况的清洁作业时间经双方协商,可作适当调整。服务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合同)。服务标准:(一)保洁质量标准:1)地面每天拖扫不得低于3次,无积水、无明显灰痕。2)所有亭子高处一年搽洗不得低于2次,路面冲洗每月不得低于1次。3)每日对果屑箱、座椅、亭、灯具、雕塑、栏杆等设施清洗1次,并保证无牛皮癣。4)定时清理各类管沟,做到不堵塞、清洁卫生。5)果屑箱每日清掏2次(上午8:00前,下午17:00前),做到不满溢、清洁卫生。6)清扫保洁垃圾要及时清除转运,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和扫入排水沟井。7)湖面区域每日及时打捞沉积物、漂浮物。8)树木及各类设施上无牵绳挂物。9)清扫保洁达到“八无”要求①责任区内无积存垃圾。②责任区内无卫生死角。③责任区内无堆积物,湖面无沉积物、漂浮物。④责任区内无砖瓦土石。⑤责任区内无积灰积泥积水。⑥责任区内无烟头、纸屑、塑料袋。⑦责任区内无痰迹。⑧责任区内各类设施无牛皮癣。(二)园林绿化管护标准:?1)绿地内乔灌木、绿篱及地被植物及时冲洗。2)叶片上有尘土、污物,应及时冲洗。3)绿地内无杂草、枯枝,垃圾、污物。4)各种乔灌木、草、花卉、绿篱等长势健壮,不影响绿地整体景观效果。?6)乔灌木树冠完整,主体侧枝分布均匀,树形无病虫害。?7)花灌木内膛不凌乱、杂乱,通风透光较好,树形美观,不影响开花。?8)花坛、花钵内无杂草,及时松土,不影响景观效果。??(三)园林绿化卫生保洁标准:1)绿地、花坛、园林,保洁按规定时间清扫完成,垃圾及时清理,无废纸、食品、果皮、烟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物树体上无悬挂物。2)路面出现破损应及时汇报,雨后及时清扫。?3)花坛绿地内无焚烧枯枝烂叶垃圾杂物等现象。?4)指路标、果皮箱、路椅清洁,无明显污迹,发现损坏后及时上报。5)路灯、射灯等各类绿地亮化设施破损及时上报。6)地面铺装出现高低不平,有松动,有破损,脱落及时上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燕(采购人代表)、马忠雄(SC0100444)、曾国友(SC0100610)、赵川(SC0100825)、张勇(SC0109627)。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8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405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号:(2020)0367号。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品目编码及名称:C1601城镇公共卫生服务。2、中标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文物保护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中路89号附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397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联系电话: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
电话:-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