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宁市支队训练基地(含机动大队、特勤中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宁市支队训练基地(含机动大队、特勤中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宁市支队训练基地(含机动大队、特勤中队)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建昶FW20-04-114 | ||||
招标人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6704平方米,其中:机关办公指挥用房(包括专用室与作战指挥用房)2054平方米,营房(包括士兵宿舍、值班室、会议室、卫生室、心理辅导室、兵器室、器材室、储藏室、给养库、连队俱乐部、招待用房、盥洗室、沐浴室、厕所、晾衣间、食棠、理发室及机动用房)建筑面积20652平方米,文体用房(含文化活动中心、会场与史料陈列室)建筑面积2540平方米,公共生活用房(包括生活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18平方米,专业用房(普通教室、专业教室与图书资料室)建筑面积3280平方米,队属物资器材库房3000平方米,车库建设面积为1500平方米,观礼台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训练馆(兼集会厅)840平方米,攀登训练场(攀登楼)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模拟楼建筑面积560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自供水泵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变配电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发电机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另外,项目配套建设队列训练场、擒敌术训练场、投弹训练场、体能训练场、射击训练场、勤务训练场,单兵战术训练场,心理行为训练场,处突战术训练场,300米障碍场与应急救援训练场等室外训练场地。 | ||||||
开标时间 | 2020-07-15 09:30:00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 07 月 1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 07 月 20 日 | ||||
预中标人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下浮 | 42.50% | ||||||
设计服务期限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赵林(注册编号:104500325;身份证号:4525011972080300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乐业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EPC)、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综合楼工程总承包、平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编制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下浮 | 43.00 % | ||||||
设计服务期限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邓晓峰(注册编号:114500365;身份证号:450303197410260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中关村科技广场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下浮 | 43.50 % | ||||||
设计服务期限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获得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卿小华(注册编号:024500197;身份证号:51021219641020047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新建合浦县实验学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4929637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南宁市区 | 投诉受理电话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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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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