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
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
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发布) 2012-5-17
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 目 名 称:内蒙古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 2270号
项 目 编 号:SDDYNM-12015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代 理: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情况说明:根据报名情况,因第一包报名两家,实到一家,第二包报名为两家,实到两家。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第一包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包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公 告 时 间: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23日
设备名称 | 包 号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万元) |
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 SDDYNM-12015 | 第一包 | 清华大学 | 9.8 |
第二包 | 内蒙古德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16.7 | |
第三包 | 北京兆智源商贸有限公司 | 32.98 | |
第四包 | 内蒙古元原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49.8 | |
第五包 | 内蒙古中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8.8 | |
第六包 |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9 | |
第七包 | 内蒙古德润商贸有限公司 | 20.07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专家名单 | 陈培民 刘小雷 杨永利 杨英姿 | ||
采购人代表 | 梁成光 | ||
监督人员 | 赵爱萍 |
说明: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大学:****-*******
2.2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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