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南华大学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南华大学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7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595号-1
采购人(全称):南华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普诺迪信息系统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南华大学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595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南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8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北京普诺迪信息系统技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网络版V2.35 普诺迪 1 1088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7月16日,履行期限:150天。
地点:南华大学
方式:
四、付款
1、按进度付款。具体为资产管理系统在安装调试基本可以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经测试符合要求并验收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房地产管理系统及房屋土地测绘服务,在软件安装调试、房屋土地测绘数据整理并导入后,系统基本可以运行,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经测试符合要求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预留合同总金额的10%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为3年,项目预留的质保金分三年无息支付,第一次支付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的30%,第二次支付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的30%,第三次支付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的40%,若有质量问题采购人扣留、没收预留质保金并追究供应商责任。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7-1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7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石建军委托代理人:王浩然
电话:07348282259电话:18210196966
传真:07348282278传真:0731-85812917
地址:地址:北京 北京 朝阳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樱花西街8号北方安华大厦509室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朝阳支行樱花园分理处
帐号:01110201030200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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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平台 房地产 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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