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5140098-1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XXXX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盛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大屯营xxxx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514009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大屯营xxxx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一批次,详采购需求 | 项 | 1 | 252500 | 合计金额小写: 252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单价 | 小计 | 1 | COD在线监测仪 | COD-2000 | 聚光/浙江杭州 | 1台 | 81985 | 81985 | 2 | 氨氮在线监测仪 | NH3N-2000 | 聚光/浙江杭州 | 1台 | 81985 | 81985 | 3 | pH温度计 | PH-200 | 聚光/浙江杭州 | 1个 | 19950 | 19950 | 4 | 流量计 | WA-1A1 | 九波/北京九波 | 1台 | 18950 | 18950 | 5 | 数据采集仪(进口端) | CEME-2000-RM | 聚光/浙江杭州 | 1台 | 19980 | 19980 | 6 | 运维服务 | 定制 | 盛林/长沙宁乡 | 1项 | 25650 | 25650 | 7 | 项目验收及专家费用、报告费用 | 定制 | 盛林/长沙宁乡 | 1项 | 4000 | 4000 | 合同金额小写:252500元 大写:贰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98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成交人提供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余款。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宁乡市人民路支行(长沙盛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0261013858)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成交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谈判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3、成交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成交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4、成交人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成交人负责赔偿。 5、成交人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成交人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① 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或服务手册; ② 产品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③ 操作手册、安装、调试及使用说明书; ④ 检验证书、合格证、权威性检验报告; ⑤ 产品所需的场地及环境要求; ⑥ 需求分析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程序源代码、系统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等相关技术资料; ⑦ 系统所需各种软件及相关技术文件; ⑧ 系统结构图及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⑨ 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2、质量保证 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谈判文件及合同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采购人或其代表有权在发货前到供应商的现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实地检验或测试。成交人在投标时应答的设备配置及仪器性能指标,将视为采购人验收的基本要求。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完整性,并负责所有验收费用。 检验标准:对所有产品按照部标或行标进行检测验收,品种100%检测;数量按5%抽检;低于5件的,全部检测。 不合格产品一律不予验收。 整包合格率低于95%的,不予验收,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成交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电话: | 0731-85853157 | 电话: | 0731-873512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