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中标结果
代理机构: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46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告类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463
二、项目名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成交金额:12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
1 | 统一软件的全区使用培训服务:配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完成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培训推广工作,保证全区检察机关干警,能够熟练使用统一业务软件,并通过省检集中、地区集中和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面向全区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开展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各种专题性培训,并定期开展新入职干警的业务软件培训,制定全区推广计划,重点地区重点考虑,优先选取试点单位,树立榜样,并从中总结经验,促进全区应用积极性。 | ¥200,000.00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2 | 全区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对运维团队的日常工作提供运维管理,建立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软件运维服务流程和规范,包括运维服务团队管理、运维服务工作管理、服务台管理等工作。 | ¥200,000.00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3 | 全区统一软件应用支持服务:针对全区集中式业务应用软件和高检院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提供使用支持,包括业务需求、bug修复、使用支持、上线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应用支持服务,实现 “应用不停”的工作目标,并确保各类应用软件得到快速推广;同时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其他软件提供日常维护服务。 | ¥400,000.00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4 | 全区核心业务软件数据管理服务:对全区核心业务数据进行管理与维护,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远程备份管理和一致性、完整性、可用性等方面的维护工作。通过数据管理服务,实现信息系统“数据不丢”的工作目标。协助案管处定期统计四张核心数据表、人大数据;协助区院其他部门及下级院进行案件量统计。 | ¥300,000.00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5 | 关键业务支撑服务:针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系统,提供业务软件应用、推广、宣传提供支撑服务,包括参观演示、业务交流、项目配合等工作的前期准备、过程支持和后期辅助等业务活动全程的支撑工作,通过关键业务支撑服务,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更加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 | ¥163,000.00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6 | 其它服务:在运维服务期间提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部署实施服务,并按高检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部署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 无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运维人员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西藏自治区技术人员收入水平进行报价。 |
投标报价(总价合计) | 小写:¥1,263,000.00元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叁仟元整 二次报价: 小写:¥1260000.00元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谈判小组):罗永春、彭丽、米玛卓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29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9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618900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日月湖水景花园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 系 电 话:0891-61326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0891-6132645
十、附件
标签: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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