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单一来源 中标结果

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单一来源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雅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城北53号
中标(成交)金额480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执行救助保险 服务范围: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且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执行救助申请,对于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应当支付的救助金,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服务要求:供应商中标后承诺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执行救助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工作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各项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赵丽虹 朱娟 (sc*******) 冷艳(sc*******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7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东大街2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西路一号银鹏国际7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救助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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