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西宁供电公司配电项目部危房改造工程-室外地坪施工招标采购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西宁供电公司配电项目部危房改造工程-室外地坪施工招标采购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西宁供电公司配电项目部危房改造工程-室外地坪施工

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FWGC2006)

各相关承包(服务)商:

国网西宁供电公司配电项目部危房改造工程-室外地坪施工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WGC2006)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承包(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包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应答报价(万元)

1

001

包1

国网西宁供电公司配电项目部危房改造工程-室外地坪施工

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6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承包(服务)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承包(服务)商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承包(服务)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宁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 ****-*******/********8@qq.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40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生物园招标分公司

联系电话/邮箱:0971-*******/********03@qq.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

2020年7月17日

标签: 地坪施工 室外 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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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生物园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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