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10:13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家亮、苏文强、程炳风、王普彪、陈一如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21 | ||
采购单位 |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4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谢 181*****6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景花园城高层高尚住宅区6#明锐轩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先生189*****021 |
一、项目编号:FJJH-*******-1(招标文件编号:FJJH-*******-1)
二、项目名称: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延安东路222号5楼
中标(成交)金额:1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德勤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 |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格有效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具有企业管理咨询相关工作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内容 (1)“十三五”发展回顾评估。总结和评估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或“集团”)“十三五”规划及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分析水务集团在“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内外部环境分析。分析“十四五”时期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国资国企新任务,围绕企业的业务范围,分析水务集团所处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内部环境,重点分析企业所在行业的新趋势和业务的新模式,分析企业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3)水务集团内部资源和能力分析。与行业先进企业对标分析,与主要竞争对手对比分析,分析水务集团自身能力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内部资源,重点分析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的短板和难题,明确补“短板”和破“难题”的基本途径和战略举措。 (4)“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资料。编制水务集团总体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举措,规划支撑体系,重大项目以及战略实施路径等。分析企业每个业务板块市场竞争环境、发展机遇、发展模式,制定业务板块战略选择策略、业务组合方案及现有资源能力匹配提升建议及规划落地保障措施。 (5)优化组织管控模式,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资料。根据水务集团“十四五”战略业务发展需求,针对不同类型业务单元构建具有差异性、且适用当下国资管理特点的组织管控模式。 (6)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资料。结合集团“十四五”战略发展要求,聚焦人才质量与结构,制定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及关键行动计划。 4、服务要求 (一)依法依规,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廉政规定,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其工作谋取其他利益,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责任与义务; (二)中标人应按照应按项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咨询工作,出具相应咨询报告; (三)中标人的执业人员必须是所在单位的注册人员。 (四)除下列情况下,中标人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工商局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 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4)监管机构对中标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中标人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五)中标人必须对所出具的咨询报告及其凭证资料进行保存(发票原件、与发票原件规格、型号等相符的设备现场照片以相片形式存档,其他凭证资料以纸质形式并加盖公章存档),具体保存年限视情况而定。 (六)中标人应对递交的咨询报告予以签章负责。 (七)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 1、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为中标人提供所需资料、安排相关访谈、走访及确认工作; 2、为中标人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和合作; 3、按本项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咨询费用。 (八)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咨询工作,提交相关咨询报告; 2、对采购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保密。 (九)协议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咨询报告,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可要求变更协议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注:1、本章服务要求为基本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须全部响应,否则评委有权在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阶段认定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协议。 | 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底。 | 符合国家标准、本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家亮、苏文强、程炳风、王普彪、陈一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的63%收取;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95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451号
联系方式:小谢 181*****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景花园城高层高尚住宅区6#明锐轩203室
联系方式:苏先生189*****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 18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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