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结果公告]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化和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1包流标公告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71
[评审结果公告]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化和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1包流标公告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71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化和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包流标公告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71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2020年6月29日发布公告,对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化和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包于2020年7月20日9:30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开标现场4家参与,经评审安浙江中蓝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标评审不通过,上海卓亚贸易商行商务标评审不通过。有效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流标。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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