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单警装备租赁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单警装备租赁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单警装备租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KJW2020-HW-000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评审日期:2020年7月20日
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能力同时具有公安部门备案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厂家销售授权)。
(三)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北大街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 | 成交供应商 | 备注 |
2020年7月20日 | 490000.00元 | 内蒙古典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广霖、闻言、菅静云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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