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防洪抢修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公告

紧急防洪抢修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公告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水务局幸福堰紧急防洪抢修工程》在第一次采购中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法废标,现就此项目重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如下:
一、标书编号:荣政采〔2007〕57号
二、采购单位: 荣县水务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水务局幸福堰紧急防洪抢修工程。
2、概述:维修工程、更换机具设备等,具体内容详投标报价表。
3、工程竣工验收交付:2007年6月31日前;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除外。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经费。
5、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合同价款。
6、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6-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或水利水电金属设备
(或设施)制造安装类企业法人;
6-2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均可);
6-3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五、获取谈判文件
1、发售时间: 2007年6月19日16时至2007年6月21日12:0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售)。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得转让。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带好以下商务资料备查:
4-1企业法人营执照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及取费标准;
4-5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均可);
4-6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8说明:水利水电金属设备(或设施)制造安装类企业投标,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及取费标准。
5、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 ****-*******(传真)

六、谈判会、投标(报价)和定标:
1、投标
投标起止时间:2007年6月21日14:30-15: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内将投标资料投标保证金现金¥3000元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都将拒绝其参加谈判会。对于投标人提交的证照原件,在谈判会结束后,招标人将原物退还投标人。
2、谈判会和定标:招标人将在2007年6月21日15:00到16:00分之间适时举行谈判会,并现场定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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