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KDL*******
二、项目名称: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 | 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450000元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6楼 | ****************98 |
2.废标结果: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深化方案及考核实施服务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国方,金剑啸,曾寿华,周鑫,杨平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中交温州高铁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瓯海区潘桥街道动车南站公交始发站北侧综合大楼
联系人:赵先生、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二楼
联系人:郑女士、许先生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公开招标
2020年07月02日
2020年0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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