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场平工程(项目代码:2020-510121-48-01-475179)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场平工程(项目代码:2020-510121-48-01-475179)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场平工程(项目代码:2020-510121-48-01-475179)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及标段名称通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场平工程(项目代码:2020-510121-48-01-475179)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项目业主成都金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招标人成都金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金堂县分中心开标时间******** - 09:30:00
公示期2020年07月24日~2020年07月28日投标最高限价(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投标人应依据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2015年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并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综合考虑,自行合理报价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牵头人)四川商鼎建设有限公司,(成员)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5%;设计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5%;工程建设费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5.0%。097.68
第二名(牵头人)四川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盛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成都兴蜀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勘察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6%;设计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7%;工程建设费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4.8%。088.48
第三名(牵头人)四川名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成都瑞康建筑设计院,(成员)中建材西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6%;设计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6%;工程建设费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5.5%。086.52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宗亚丽建造师证********4758工民建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伏中林职称证42401建筑管理高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曾子能建造师证********5335建筑工程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曾洋职称证********建筑工程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周天平建造师证151*****1783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高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唐磊职称证********896工民建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牵头人)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勘察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5%;设计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4%;工程建设费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4.0%。080.33
(牵头人)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4%;设计费按2002年1月7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25%;工程建设费按照经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及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3.5%。076.45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张文华
单位:四川君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周莉萍
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张杰
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江海燕
单位:中咨环北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姓名:杨秀佳
单位:四川千行电力设计公司
姓名:邓先斌
单位:四川省地工程勘察院
姓名:倪家明
单位:成工院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556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 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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