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意见建议】


一、招标编号:E****************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龙舒西路(舒城二中西、龙舒西路北、龙泊府小区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口相约河畔12#写字楼9楼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工程为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7610.52㎡。招标范围包括:地下室、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综合楼、报告厅、幼儿园、塔楼、配电房、门卫、看台土建及装饰工程;室外景观、室外安装(含室外强电、室外供水、燃气等)、围墙、绿化与道排工程、智能化系统等所有配套设施。特殊说明的除外。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预算控制价********8.58元(含480万元暂列金额)。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522个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含舒城县外限制投标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披露有效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投标。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4)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投标单位2020年03月至2020年05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20年03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备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07月27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工程所在地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若中标人无法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函,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担保函办理完成后可与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置换。中标人不得以银行办理时限等理由既不按时提供履约担保函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也不再提供履约担保函相关延期说明。中标人须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中标后履约保证形式的执行,如因履约保证无法缴纳或提供,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同时,按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修订处属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舒重[2020]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2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07月01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 07月16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www.ggjfwpt.luan.gov.cn))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查验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备注第2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本项目室外供配电系统包含该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费、各类检测费、各类手续办理费等所有费用。因供配电为特种专业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供电安全稳定,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但报价中已包含向总包单位缴纳的5%总包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应于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完成本地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即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舒城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公司)供电方案审批手续,县供电公司确认后,方可签订电力专业施工合同,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中标后若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条件,则可自行实施勘察、设计。中标人如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并报送县供电公司技术审查,对审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并积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县供电公司技术审查要求,方可投入施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供配电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优先从发包人优秀专业队伍库中选择,供配电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单位前应征得发包人认可。供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的质量监督,主材和供电设备必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供电工程中间付款时必须有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证明方可付款。



工程完工后,室外供配电系统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供电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本项目室外供水工程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参照本章中主要施工材料及设备品牌的选用参照附表,谨慎报价。因供水为特种专业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供水安全稳定,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但报价中已包含向总包单位缴纳的5%总包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应于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完成本地供水部门(即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方案审批手续,县自来水公司确认后,方可签订供水专业施工合同,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中标后若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条件,则可自行实施勘察、设计。中标人如不符合相应条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报送县自来水公司进行技术审查,对审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并积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县自来水公司技术审查要求,方可投入施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供水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优先从发包人优秀专业队伍库中选择,供水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单位前应征得发包人认可。供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的质量监督,主材和供水设备必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供水工程中间付款时必须有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合格证明方可付款。



工程完工后,室外供水工程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县自来水公司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15、因燃气为特种专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供气安全稳定,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但报价中已包含向总包单位缴纳的5%总包服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含该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费、各类检测费、各类手续办理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燃气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单位前应征得发包人认可。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服从工程相关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主材和燃气设备必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燃气工程中间付款时必须有工程相关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方可付款。



工程完工后,燃气工程须经工程相关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17、本项目智能化工程须由投标人后期进行深化设计以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参照设计图纸中参数、品牌等要求,谨慎报价。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投标报价应包含该部分的深化设计费、工程建设费、各类检测费、同时应包括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总承包服务费、调修调试费、试运行费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该部分投标报价降价幅度不得高于工程总投标报价降价幅度。



投标人深化设计后的该部分工程价款不得要求招标人增加费用。深化设计后的图纸须满足规范要求和实际使用需求,不得在品牌和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方面降低原有标准,且经招标人、使用人和原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



中标人中标后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技术参数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及设备选型,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最新优质产品。主要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原件(招标阶段无法提供的,实际采购中必须提供,以确保产品为原厂正品)。所有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按较高标准执行。主要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前,中标人须提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材料(设备)采购 详细清单,清单中须详细注明拟购买材料(设备)的品牌、参数、数量及规格等详细信息,品牌档次应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如没有推荐品牌的以中等偏上档次选择。采购清单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采购。材料(设备)进场前,中标人须向监理单位、招标人报验,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使用。



由于本项目智能化工程规模较大、专业性强,故要求实际施工单位除须具备相应资质外,还应有丰富的学校类智能化施工经验。如由中标人自行施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须专业分包给具备工程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分包后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同分包单位一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的选定必须经招标人和校方同意。合同签订后须报招标人备案,分包合同中不得有与本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条款相违背的内容。



工程完工后,智能化工程须经招标人、校方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且调试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过程中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无条件整改,否则视作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处罚。



18、本项目运动场采用混合型自结纹跑道铺设,底层采用闭孔式微发泡工艺,用微发泡型混合料与环保型聚氨酯颗粒混合铺设,中间设加强层,面层纹理采用纯胶液料以自结纹工艺喷涂,须满足新国标GB36246-2018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19、本项目装饰装修所用的墙地砖等材料,投标人投标的品牌可不局限于给定的参考品牌,但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参考品牌为同档次或更优,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拟选品牌材料不完整、拟选品牌对比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参考品牌非同档次或更优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20、鉴于本工程的紧迫性,对延期在合同工期20%以内的,按照2000元/天处罚;对超过20%的,超出部分按照4000元/天处罚,同时在竣工验收时暂扣5%工程进度款(即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75%工程款)。其余处罚措施按照招标人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为体现奖惩对等原则,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中标人通过合理施工组织,对工期提前在合同工期20%以内的,按照2000元/天奖励;对提前超过20%的,超出部分按照4000元/天奖励,同时在竣工验收时增加5%工程进度款(即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85%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若有)按照实际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时间退付完毕。中标人为提前工期所支付的赶工费包含在报价之中,并须组织赶工措施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并严格按照论证意见实施。



17、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38*****680

18、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 target="_blank">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pdf

补充公告1


关于“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



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疑问已收悉,现做出回复,疑问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九)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技术标二评分里/投标企业获奖情况(2分)里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得1.0分;近五年内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每有1个得0.8分;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每有1个得0.6分。



问: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公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和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两个奖项都是安全文明标准化奖项,是否都可以作为加分项?



答复:以上两项安全文明施工奖项必须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的合法社会组织颁发的才予以认可。





疑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九)综合评分法技术标/技术标二评分里/投标企业获奖情况(2分)里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得1.0分;近五年内获得省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每有1个得0.8分;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每有1个得0.6分。



问: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项,是否都可以作为加分项?



答复: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奖项必须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才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7月01日


附件: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pdf



候选人公示1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7/17】【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名称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
项目编号E****************01
标段名称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
标段编号E****************01
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电话:****-********
项目控制价壹亿零陆拾万零贰仟陆佰伍拾捌元伍角捌分
(¥********8.58元,其中含暂列金额不计税费48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计划工期522个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安徽九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资格评审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资格评审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安徽万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 称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地 址寿光市圣城街2369号
投标价(元)玖仟零玖拾伍万玖仟捌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
(¥********.76元,其中含暂列金额不计税费480万元)
节约率(%)10.07%
质量标准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任福彬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
137*****4140
项目技术负责人程助远
项目经理获奖1、2018年2月“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崇贤祠工程”评为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2、2019年1月“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艺远阁工程”评为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1、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
2、寿光城投·五星大厦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1、寿光城投·五星大厦工程;
2、寿光市人民医院东院门诊医技病房楼;
3、寿光市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企业业绩1、寿光城投·五星大厦工程;
2、寿光市人民医院东院门诊医技病房楼;
3、寿光市体育馆、游泳馆工程;
4、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
企业获奖1、2018年2月“东城旧城区改造区域安置房(综合楼)工程评为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2、2016年1月“寿光市中医医院综合病房楼工程”荣获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3、2016年1月“明珠广场写字楼B座工程”荣获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4、2015年11月“寿光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工程”荣获2014-2015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5、2016年1月“昌乐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荣获2015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6、2019年1月“明珠广场写字楼A座工程”荣获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7、2020年1月“山东海洋科技大学主校区中心教学区海洋化工学院、2#教学楼(潍坊市)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8、2020年1月“明珠广场写字楼B座(东营市)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9、2017年2月“茂华·紫苑公馆11#、12#楼”荣获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10、2017年2月“寿光静山花园16#、17#、18#楼工程”荣获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11、2018年2月“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崇贤祠工程”评为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12、2019年1月“寿光市历史文化中心—艺远阁工程”评为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
投标价(元)玖仟贰佰伍拾伍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捌角玖分
(¥********.8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不计税费48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王建兴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
145*****4199
项目技术负责人林耀武
项目经理获奖1、2017年5月“窑埠古镇34#-83#楼及地下室”荣获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2、2017年5月“窑埠古镇84#-102#楼及地下室”荣获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项目经理业绩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综合体育馆总承包;
2、窑埠古镇34#~102#楼及地下室总承包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1、天誉四期发展项目;
2、钦州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共教学楼一号楼及二号楼工程。
企业业绩1、钦州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公共教学楼一号楼及二号楼工程;
2、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综合体育馆总承包;
3、柳州中医院东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4、窑埠古镇34#~102#楼及地下室总承包工程;
5、柳州市工人医院西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
6、天誉四期发展项目。
企业获奖1、2017年11月“南湖名都广场A座广场”荣获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2018年7月“深圳小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荣获2018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3、2018年7月“柳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搬迁(一期)工程”荣获2018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4、2019年12月“百色干部学院及景观配套工程”荣获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5、2017年5月“窑埠古镇34#-83#楼及地下室”荣获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6、2017年5月“窑埠古镇84#-102#楼及地下室”荣获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 称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九层
投标价(元)玖仟壹佰柒拾叁万肆仟贰佰零陆元肆角柒分
(¥********.4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不计税费480万元 )
质量标准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赵淑华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
********6244
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洪龙
项目经理获奖1、2016年12月“渤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5#楼工程”荣获2016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2、2018年12月“沧州市祥泰家园小区二标段2#、7#、10#楼工程”荣获2018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1、阜城群众艺术馆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1、泊头市中学教育基地项目基地一。
企业业绩1、泊头市中学教育基地项目基地一;
2、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
3、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工程;
4、阜城群众艺术馆工程。
企业获奖1、2016年12月“渤海新区公共租赁住房5#楼工程”荣获2016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2、2018年12月“沧州市祥泰家园小区二标段2#、7#、10#楼工程”荣获2018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3、2017年1月“沧州市天昕大厦”评为2016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4、2020年1月“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医养护医院)新院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部、地下室一期工程”评为2019年度第四批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小区);
5、2016年2月“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评为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6、2016年2月“沧州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室工程”评为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7、2016年12月“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荣获2016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8、2016年12月“沧州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室工程”荣获2016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9、2017年12月“天昕大厦—综合楼工程”荣获2017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10、2016年3月“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期工程”评为2015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11、2018年12月“沧州市悦民廉租房小区第四标段5#、8#楼工程”荣获2018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20日-2020年07月22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异议受理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许工
联系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7/23】【我要打印】【关闭】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包)名称: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



标段(包)编号:E****************01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仟零玖拾伍万玖仟捌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76元)



公示日期:2020年07月23日





附件: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陶因路校区及附属幼儿园工程.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校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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