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高新区汇川路、南苑街道等人行道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高新区汇川路、南苑街道等人行道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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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自贡市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高新区汇川路、南苑街道等人行道维修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自贡永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翰林尚都1B栋营业-(-1)-8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50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高新区汇川路、南苑街道等人行道维修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自贡市高新区汇川路、南苑街、南苑街沿线一、二段、西苑街、西苑街南延线一、二段、川南农贸市场周边、景苑三期道路工程、卧龙大道道路工程、汇北路西区安置房路段,翠皮山支路、经二路、纬四路等人行道维修服务项目。服务要求:(1)磨砖成分:水泥、石子、白米石、河沙;(2)花岗石:颜色以芝麻白、中国红细为主,按维修路段实际为准;(3)彩色砼砖:成分水泥和石子,分为红色和黄色两种;(4)隔离桩:大理石材质,实心,颜色为芝麻白。(5)按采购人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经采购人验收后方可进行安装,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下雨、冰雹等导致室外无法施工的情况)不得延误,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一切损失。3、非人为损坏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在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及时进行维修。服务标准:满足人行道维修服务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李长春、李红、古永辉(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由成交人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5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 ||
地址: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二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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