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地产(第二次中标结果

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地产(第二次中标结果



和县人民法院关于马鞍山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资产处置单位:和县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7.26 14:29:39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1日10时至2020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马鞍山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4.5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玖佰元整。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范围为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二)拍卖对象概况

1、产权概况:权利人:许某某、邢某某,共有情况:共同共有,产权证号:********67、********68,不动产单元号:********6004GB00008F********,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门面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60.87㎡,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建成时间:约2006年。

2、拍卖对象位置

拍卖对象是指位于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地产,金瑞新城三村坐落于花山区林里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A、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共用土地;

(2)四至:东临慈湖河路,南临葛羊路,西临慈湖河路,北至林里路;

(3)形状:较规则四边形;

(4)用途:商业用途;

(5)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6)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已建有多栋住宅楼。

B、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马鞍山市金家庄区金瑞新城四村7-3号商业房;

(2)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为60.87㎡;

(3)房屋用途:门面房;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6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位于1层3号。

(6)建成时间:约2006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粉刷涂料和粘贴条形瓷砖;

(8)层高:约3.9米;

(9)内部装修、空间布局、设备设施等情况:未进入室内,均不详;

(10)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闲置,维护状况一般;

(11)完损状态:无明显的损毁状况,现状良好,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八成新。

4、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等资料记载显示:

(1)所有权状况:权利人为许某某、邢某某,共同共有;

(2)不动产权证号:********67、********68;

(3)不动产单元号:********6004GB00008F********

(4)土地使用年限:2004年9月20日至2044年9月20日;

(5)他项权利设立状况:抵押权人为安徽和县农村合作银行;

(6)出租或占有情况:不详;

(7)其他特殊情况:已被司法查封。

起拍价:24.970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咨询电话:****-**************(执行局)。

监督电话:****-*******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 房地产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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