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第17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第17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0-13-1611/06

二、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帕迪科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18号天鹅湖购物中心B-2单元3107

中标金额:5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在线二氧化碳还原气相色谱仪

品牌:福立

规格型号:GC9790Ⅱ

数量:1台

单价:1176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红生、陆爱平、俞蓓、盛能权、张小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的1.2%计取

2.收费金额:7760元(含评审费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严子强 187*****327;张怀远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严子强 187*****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子强

电  话:187*****3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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