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存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物采购中标结果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存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物采购中标结果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存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NNHJ00370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存储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物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88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柒万捌仟元整(¥: 9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交通大数据云服务模块

海康威视

DS-VBDOAH-3DU/3S

1套

175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新胜,左从俊,赵祥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附件.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附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视频监控设备 存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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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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