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辆别克GL8商务车的处置交易公告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辆别克GL8商务车的处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一辆别克GL8商务车的处置 | |||||
项目编号 | tzcq-cz202007 | |||||
转让方(委托单位): | 江苏梵客荟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清理组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泰州数据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7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预展 | 1、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2、预展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数据大厦B座西侧停车场 | ||||||
转让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则以买受人报价额为中标价)。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6、竞价时间:以e交易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意向买受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7、竞价地点:意向买受方在竞价时间内在易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标的基本情况 | 1、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自行担责); 2、转让方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3、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经纬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资产评估值 | 192270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3、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成交确认书签订要求 |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37房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 《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处置物品价款),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 |||||
其他条件 | 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成交价格通知书》签订5个工作日内,搬清现场标的资产,并打扫干净。 | |||||
保证金条款 | 保证金数额: 40000元 | |||||
一、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意向买受方在e交易网站挂牌结束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报名人亦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网站提交报名资料,否则拒绝其报名或者视为其报名不合格。(单位需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 ||||||
二、保证金缴账户: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0*****2001.png">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产权交易频道的“e交易电子平台”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 ||||||
三、保证金处置: | ||||||
1、意向买受方如被确定为买受方,在项目结束后,经出让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回;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 ||||||
报名材料 | 1、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0*****2001.png">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产权交易频道的“e交易电子平台”自行注册账号报名。 2、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汇款凭证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汇款凭证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3、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
其他说明 |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2、意向买受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 ||||||
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或拍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进入公开拍卖(/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 ||||||
4、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5、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受让方缴纳公证费500 元。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买受方,意向买受方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买受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需在拍卖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7、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8、各意向竞买人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需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9、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何双燕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数据大厦B座 | |||||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沈女士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 |||||
附件下载 | ||||||
****************9.doc">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范本).doc ****************0.xlsx">苏MU830E作业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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