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2000-202007-025-0147
中山市公安局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2000-202007-025-0147
空调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2000-202007-025-0147 |
甲 方:中山市公安局 | 乙 方:广东南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393,800.00 | 金额大写: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 |
项目关键词: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及分体空调维修保养项目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服务产品 | 服务内容 | 服务次数 | 单次服务金额(元) | 合计(元) |
---|---|---|---|---|
中央空调制冷保养 | 中央空调的冷却塔检修及清洗;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冷媒水系统的水处理 | 1 | 393800 | 393,800.00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0.00 | |||
合同金额(元): | 393,800.00 | |||
其它服务内容 | 1.提供全年中央空调机房驻点值班(详见《排班表》)、维修、清洁、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详见《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明细表》),其中美的冷水机组及二区一层、二层,三区一至五层模块机组只负责设备的巡检、清洁及开关机操作;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空调风口清洁及消毒相关规范,按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及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如有特殊要求增加消毒次数按单价累计; 3.全年水处理工作,频度为每十天一次,每年须全面放水、重新放药一次; 4.一台次美的冷水机组更换冷冻机油及油过滤器工作(详见《中山市公安局美的冷水机组换油维修表》); 5.中央空调水系统户外部分,每年除锈扫漆一次,室内管道按锈蚀程度进行局部除锈扫漆; 6.提供有关中央空调专业方面的技术支持; 7.合同期内10台次风机盘管和分体空调的改位或风机盘管加装出风口: 8.以及除以下所列不包括在内的其他所有维保维修耗材费用: a)冷水机组、精密空调的维护维修耗材; b)水泵、水塔电机线圈重绕; c)分体空调冷凝器、蒸发器和5匹以上压缩机的更换; d)DN100(含DN100)以上的阀门的更换; e)DN100(含DN100)以上水管保温的大规模(单次更换达5米以上)更换; f)空调设备的拆装、更新项目或因维修导致拆装天花的项目; g)由于整改等工程原因导致的新增维修项目; h)清洗风管的费用和请疾控中心检测的费用; |
三、 付款方式
以合同价平均分四期支付,每三个月履行合同服务后支付一期。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服务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1日(服务截止时间和服务次数,以先到达者为准)
服务地点:广东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乙方的维护业务知识培训。(按服务期限或服务次数承包的合同适用此条款)。
4.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按服务期限或服务次数承包的合同适用此条款)。
2.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按服务期限或服务次数承包的合同适用此条款)。
3.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按服务期限或服务次数承包的合同适用此条款)。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 地址:广东中山市中山市石岐区豪程路10号1卡之一 |
电话:********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
账号:********6712 |
合同签订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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