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0-63D12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龙泉市八都镇幼儿园
中标供应商地址:龙泉市八都镇四村司下畈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
中标(成交)金额:5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租赁 服务要求:供应商将座落在龙泉市八都镇的自有房产,龙泉市八都镇幼儿园整体出租给采购人作为办学场所。 服务时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房屋整体租期为3年,从供应商交付房屋之日起3年,合同1年1签。 服务标准:供应商保证龙泉市八都镇幼儿园整体已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件,并通过消防、安全等部门检查验收,同时配备的水、电、管道燃气、网络线、电视、电话、广播线、监控设施、排水排污、幼儿园地面绿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忠、张永仁、叶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80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泉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龙泉市苍松路29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邮箱:********86@qq.com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沈力翔
监督投诉电话:****-*******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单一来源
2020年07月16日
2020年07月20日
539000
1.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丽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丽政办发〔2018〕69号)和《龙泉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龙泉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 2.龙泉市八都镇幼儿园,用地性质为教科用地,教育用房及教学设施基本具备,经龙泉市教育局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后,符合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基础办学条件和要求。 3.龙泉市机关幼儿园租赁原龙泉市八都镇幼儿园作为龙泉市八都镇中心幼儿园办学场所,开办八都镇普惠性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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