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超低浓度排放恒温恒湿全自动称量系统和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关于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超低浓度排放恒温恒湿全自动称量系统和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一、项目编号: YKCG2020-GK-011-012
二、项目名称: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超低浓度排放恒温恒湿全自动称量系统 和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超低浓度排放恒温恒湿全自动称量系统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批 | 388000元 | 杭州努特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606室 | ****************6X |
2 |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超低浓度排放大流量烟尘(气)测定仪 1套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套 空气氟化物采样器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批 | 585500元 | 杭州努特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606室 | ****************6X |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宗球,陈华民,杨柳桦,张斌,施宏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 永康市永富南路11幢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宏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地址: 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8*****9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 : 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188*****858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公开招标
2020年07月02日
2020年0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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