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四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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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0060-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广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雨花区机关四办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06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雨花区机关四办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95
 合计金额小写: *******.95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肆万捌仟玖佰壹拾柒元玖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 单位

具体要求

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负责人 (1人)

5000

12

60000

小型 企业

2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综合主管 (1人)

4500

12

54000

小型 企业

3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管理员(1人)

3800

12

45600

小型 企业

4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会务员(1人)

3600

12

43200

小型 企业

5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秩序维护队长(1人)

3200

12

38400

小型 企业

6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秩序维护班长(兼巡逻) (3人)

9000

12

108000

小型 企业

7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秩序维护员 (11人)

30800

12

369600

小型 企业

8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班长 (1人)

2800

12

33600

小型 企业

9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员(5人)

10500

12

126000

小型 企业

10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绿化员(2人)

4800

12

57600

小型 企业

11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机电维保 班长(1人)

3500

12

42000

小型 企业

12

员工薪金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维修工(3人)

9000

12

108000

小型 企业

13

社保及福利 费用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员工社保及福利费用

42756.09

12

513073.08

小型 企业

14

行政办公费用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办公、交通费

600

12

7200

小型 企业

15

秩序维护和环境维护费用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秩序维护及环境维护费用

2000

12

24000

小型 企业

16

设施设备维护费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工程维修工具及材料

800

12

9600

小型 企业

17

垃圾分类处置费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垃圾分类处理

2200

12

26400

小型 企业

18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材料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材料费

500

12

6000

小型 企业

19

清洁用品、用具及公共部位日耗品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清洁用品、用具及公共部位日耗品费用

300

12

3600

小型 企业

20

外墙清洗费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外墙清洗

2000

12

24000

小型 企业

21

管理费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利润

4249.68

12

50996.19

小型 企业

3%

22

法定税费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国家法定税费

8170.72

12

98048.68

小型企业

5.6%

合计

*******.95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13 ——2021-07-12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以西洞井街道和平村二组(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以附件《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0年-2021年】内容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4076.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付为按月结算,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在下月15日前凭合法票据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升路支行(湖南广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基本管理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物业服务,严禁租借挂靠资质,严禁转让合同。2、如遇大型会议及活动需要加班或临时增加人员时,物业公司须提供人力支持,并无条件服从业主调派。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设置物业管理机构、配备物业管理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相应专业培训,确保人员上岗具备必备素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本项目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全时在岗,不得任用兼职人员。4、建立健全项目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均应进行公示;5、要求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标识,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7、每月1次向业主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8、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急修15分钟到达,急修不过夜,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二、共用部分物业管理内容与要求1、项目标志、指示牌设置合理;2、无违反规划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3、定期巡查公共通道及公共部位,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三、共用设备运行、维修与管理1、基本要求(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运行要求;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各种突发设施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2)维修材料单件、单次、登记300元(含)以上由业主单位承担,3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2、供电系统(1)对服务区域内供电系统变、低压电气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包括临时用电管理。(2)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定期巡检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备运行良好。(3)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4)保证照明系统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接地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5)制定并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6)保证供电,无人为停电、断电事故,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7)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点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即坏即修,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9)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3、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由专业公司提供日常维修及保养,乙方负责运行管理)(1)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位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监控设备设施保持24小时无故障运行,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对区域内进行实时监控。(3)保证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备运行正常,做好台账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4)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业主报备并通知维修人员,协助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4、消防系统(由专业维保公司提供日常维修及保养,乙方负责运行管理)(1)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每周检查一次,保证可随时启用。(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3)组织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4)制订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堆放杂物堵塞。(5)无火灾事故隐患。5、电梯系统(由专业维保公司提供日常维修及保养,乙方负责运行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2)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3)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4)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5)运行出现故障后,投标人应具有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和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6)制订险情出现后的险情排除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7)建立电梯设备档案,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归档。6、中央空调系统(由专业维保公司提供日常维修及保养,乙方负责运行管理)(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噪音不超标,无滴水、漏水现象。(2)各系统运行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出现运行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3)制订中央空调系统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7、给排水系统(1)建立项目用水、供水管理制度。(2)设备、阀门、管道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齐全;保证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4)排水系统畅通,道路、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5)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相关设备、管道、用具做好防锈处理。(5)遇到事故,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不超过半小时到场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6)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第十八条、房屋及共用设施的维护、管理(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设施的季度、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及大、中修计划,经业主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维修、养护和管理。(2)负责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等。(3)建立完善房屋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4)建立完善房屋修缮制度,房屋零星维修及时率98%以上,房屋完好率98%以上。(5)负责门窗框松动、开启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纱窗、玻璃破损的维修。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6)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7)道路、楼道等公共照明完好。(8)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阻碍。(9)共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理,不得私拉乱接。第十九条、公共秩序管理(1)配备合理的专业保安队伍,按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项目及周边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主语规范,认真负责;(2)设置流动巡查岗,阻止绿地、灯光、道路等设施的人为破坏;(3)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防洪、防风、防疫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措施;(4)项目主要出入口、通道出入口按时站岗值勤;(5)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天定期巡查,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6)进出项目的外来人员实施登记出入管理,杜绝推销、宣传等闲杂人员出入;(7)对进出项目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各种车辆通行、停放有序,无堵塞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对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有处置预案;(8)停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9)地下停车场各类标识齐全,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四、环境卫生管理(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2)环卫设备完备,定时清洁,垃圾分类,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3)物业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帖、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项目内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4)电梯厅、共用大厅保养良好。路灯、楼道灯、楼梯及扶手、电梯门及轿厢等公共区域定期清洁,无卫生死角;(5)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清淤一遍,保证畅通;化粪池定期检查,每半年清淤一次;(6)大楼外墙一年一次清洗;(7)根据项目情况及检查结果制订合理的消毒和灭虫除害计划并严格实施。五、绿化管理(1)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正、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纸屑、烟头、石头等杂物。六、会务服务(1)负责重大活动礼仪服务和会务服务;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会前台签、会议资料等的摆放;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会后会场的清扫与保洁,设施设备的关闭;会议室设备及服务用品的检查、维护及报修;会议室茶具、杯具等的清洗及消毒。(2)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包括地面、地毯、门窗、桌椅、植物及部分室内设施等。(3)操作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每套会议设备的使用及调试和小问题的处理。(4)必须在使用前半小时做好设备开启与调试,确保稳定运行。(5)会议接待人员要求品行优良、形象好,拾金不昧,及时送还遗失在会议室的物品。(6)服务周到细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7)有详尽完善的会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明确。(8)对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期间能正常使用。(9) 对会议室桌椅等家具进行保养及维护,有问题及时报告。(10)确保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室的保洁工作在会前和会后进行。七、除“四害”及白蚁防治(1)定期对服务区域范围内进行除“四害”防治工作,与白蚁防治站建立常规联系,定期对服务区域范围内进行白蚁防治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2)除“四害”工作达到业主单位当地省市的相关规定标准,在各类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中,除“四害”工作水平达到优良档次。(3)白蚁防治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力求根治。(4)除“四害”、白蚁防治的药物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使用爱卫部门、白蚁防治机构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用的药物,以保证质量和安全。(5)除“四害”、白蚁防治每月有2次以上全面治理专项记录。八、医疗垃圾收集管理(1)每天对公共卫生大楼产生的医疗垃圾进行收集管理。(2)医疗垃圾收集后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存放。(3)定期对医疗垃圾收存放地进行消毒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符合考核细则和雨花区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验收标准:符合服务质量要求和雨花区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3、具体见附件《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0年-2021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订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公共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检查、督促乙方管理工作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乙方未达标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3、对乙方制订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共同负责设施设备小修材料费用的界定;4、核查乙方财务季报,严格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并依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5、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物业管理的宣传和文化活动等工作。6、甲方按相关要求提供管理处物业管理用房(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下发的《长沙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文件第五条中第一项规定:“(一)项目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甲方目标管理考核;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物业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3、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严格实施;4、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每季度向甲方通报物业管理费用使用情况;5、专业技术岗位及特殊工种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允许除外);6、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岗前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7、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8、告知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使用有关规定,规劝、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物业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10、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加强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的节水、节电,节能降耗。11、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12、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各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1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前一物业服务企业遗留所有服务人员并承担可能出现的劳动风险责任。三、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法如下规定执行:(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工资待遇要求:乙方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4、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男身高165cm,女身高155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5、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的要求:统一着装;机电工程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主管人员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管理处主任或经理应持项目经理上岗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对业主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7、乙方须将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提交至甲方处。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8、甲方免费提供管理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服务人员餐饮自理。9、若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中发现人员配备不齐全,甲方有权核减物业管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乙方无对外收费权(甲方允许或授权的除外)。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1、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服务人员要求:总人数不少于31人,其中综合管理部4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15人,工程部不少于4人,环境管理部不少于8人。

7.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二、经考核,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管理服务严重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或改进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乙方根本违约的。三、乙方根据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提出的维修计划,经确认合理的,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及时实施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逾期每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乙方在物业服务费用使用中明显不合理,经甲方指出而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在支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扣除不合理开支。五、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乙方不按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服务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法律责任、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乙方雇员及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乙方应切实加强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区域范围内人员及各项财产安全,在管理区域范围内,由于乙方未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安全保卫服务要求服务而导致的盗窃(甲方办公室内有甲方工作人员在室内的情形除外)、抢劫等刑事犯罪案件及火灾等灾难性事故(不可抗力除外)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甲方产权人、使用人的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六、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工资待遇要求:乙方人员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2、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男身高165cm,女身高155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3、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的要求:统一着装;机电工程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主管人员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管理处主任或经理应持项目经理上岗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对业主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5、乙方须将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材料提交至甲方处。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6、甲方免费提供管理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服务人员餐饮自理。7、若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中发现人员配备不齐全,甲方有权核减物业管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乙方无对外收费权(甲方允许或授权的除外)。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9、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服务人员要求:总人数不少于31人,其中综合管理部4人,秩序维护部不少于15人,工程部不少于4人,环境管理部不少于8人。10、考核细则在项目服务期内,考核内容有修改或增减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11、服务期限内如出现未在招标范围内服务项目,并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解决。12、因我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我公司须负责全额赔偿13、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我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公司承担。14、我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并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或发放加班工资,若因此原因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15、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上涨,社保基数调整,由我公司提供相关文件或依据,进行同步同幅调整,由甲乙双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6、我公司无对外收费权。如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7、服务期限内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和我公司的合同。18、服务期限内我公司无条件接受现物业服务企业遗留所有服务人员并承担劳动风险责任。19、服务期限内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服务期限到期后,我公司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全力配合的与下一家单位做好所有服务内容的交接。如不因我公司原因导致的交接期超过一个月,我公司可与甲方协商交接期的服务费用。20、其他要求见附件《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020年-2021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机关大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9号融程国际广场1栋2007房
法定代理人:周智婷法定代理人:陈晓武
委托代理人:庄伟委托代理人:陈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四办物业考核(1000分)(1).docx
  2. 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df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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