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人脸人证访客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蕲春县人民法院人脸人证访客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蕲春县人民法院人脸人证访客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依据蕲春县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蕲采计【2020】7405-1155号文要求,受蕲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人脸人证访客识别系统组织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7月31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JY*******
二、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人脸人证访客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蕲春亿邦安防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四路2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1383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品名 | 规格及型号 | 计划采购数 | 单位 | 单价(元) |
1 | 人脸人证访客一体机 | DS-K56AO-D | 2 | 台 | 4550.00 |
2 | 人脸翼闸-左(当事人与律师入口) | DS-K3Y501-L | 2 | 台 | 9100.00 |
3 | 人脸翼闸-中(当事人与律师入口) | DS-K3Y501-R | 2 | 台 | 9100.00 |
4 | 人脸翼闸-右(当事人与律师入口) | DS-K3Y501-M | 2 | 台 | 13650.00 |
5 | 人脸识别智能终端(单向) | DS-K5604A-ZH | 4 | 台 | 3822.00 |
6 | 集中电源 | 无线缆工业电源12V6A | 2 | 台 | 140.00 |
7 | 管理平台 | DS-VE22S-B | 1 | 台 | 50000.00 |
五、询价小组名单:梅春梅、何礼明、陈则
六、公示期: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77*****888
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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