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中医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中医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19FW6631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18号
中标金额(费率):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 服务范围:标本接收:每周一至周日免费上门收取标本,耗材免费配送,具体相关服务要求必须服从检验科和临床科室的需求,检验结果差错比:低于万分之一,报告内容与报告结论要吻合,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月/季度):季度不能高于千分之一,检测项目要与院方开单项目吻合,运送要求:专线运送,需满足医院标本采集运输要求,保证标本检验前的质量。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合格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易华、段立中、胡永扣、汪昌玉、许根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中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2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联系电话:159*****24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3、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投标声明函:详见附件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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