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0000-202007-156100-0009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0000-202007-156100-0009


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0000-202007-156100-0009

甲  方: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乙  方: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40,000.00

金额大写:肆万元整

项目关键词:2020年广东省民生服务专项债(七期)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为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项目2020广东省民生服务专项债(七期)发行提供收益融资平衡报告工程项目及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按在校学生8000人规划;总建设用地192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6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室24958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5511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15672平方米、校行政办公用房5560平方米、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0469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4080平方米、会堂3456平方米、学生宿舍80000平方米、食堂8741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2715平方米、人防工程8512平方米以及体育设施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87473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工程费用75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39万元,预备费4165万元。筹措方案说明项目总投资情况,重点说明资本金占比、金额、来源和到位情况。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筹措:2020年1月,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已筹集23550万元;计划本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筹集24000万元。2.非融资资金筹措: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2.人员及费用明细

服务人员费用(元/天)服务时间(天)合计(元)
陈韵桦888.8998,000.00
李素兰888.8998,000.00
江海华888.8998,000.00
黄朱燕888.8998,000.00
谭本伟888.8998,000.00
合同金额(元): 40,000.00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0年08月02日至2020年08月10日

服务地点: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28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南岭西路9号

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F座1001室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西路支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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