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格村乡村振兴一期工程(大爱湖提升)的中标结果公告
彭格村乡村振兴一期工程(大爱湖提升)的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格村乡村振兴一期工程(大爱湖提升),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830356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30356元;发包价:74056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713室)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27日 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7月20日17时30分前(报名时间截止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蓬莱镇,邮编:362400
电话:139*****353
联系人:陈新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联系人: 小徐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axgx邀招[2020]052号
彭格村乡村振兴一期工程(大爱湖提升)邀请招标于2020年7月27日在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新海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狮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姓名 | 邓胡强 | 辛莉萍 | 陈鑫 |
注册编号 | 闽特Z709-04670 | ********03266 | |
资格能力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中标价 | 74.0561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标准 | ||
工期 | 90日历天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名单:杨竟毅、林宝鸿、陈维明
5、公示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蓬莱镇,邮编:362400
电话:139*****353
联系人:陈新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话:152*****810/****-********,传真:/
联系人:小徐
7、异议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fjaxgx邀招[2020]052号
彭格村乡村振兴一期工程(大爱湖提升)邀请招标于2020年7月27日在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开标,并于2020 年7月2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 | 福建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姓名 | 邓胡强 |
注册编号 | 闽特Z709-04670 |
资格能力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中标价 | 74.0561万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被否决中标候选人的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名单:杨竟毅、林宝鸿、陈维明
5、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3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蓬莱镇彭格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蓬莱镇,邮编:362400
电话:139*****353
联系人:陈新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713室,邮编:362400
电话:152*****810/****-********,传真:/
联系人: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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