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2020—2022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2020—2022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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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2020—2022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光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长益路1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2020—2022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政府采购,服务范围:政府投资审计,服务要求:1、质量控制: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开展工程造价复核咨询、审核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提供详实可行的服务方案。2、提交成果: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应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审核后的服务,并出具该项目的审核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含电子文档):(1)复核审计咨询服务的成果报告;(2)形成结果报告的实施方案、过程记录、工作底稿等。3、完成时限:(供应商收到完整的审核资料之日起算)各项目按以下时限完成(1)报送金额500万元以下(含 500 万元):10个工作日;(2)报送金额500万元-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 15个工作日;(3)报送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含 5000万元):20个工作日;(4)报送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30个工作日;(注:审核时限工作日为供应商形成审核结果的时限;以上时限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情况作适当调整)。 4、人员配备:供应商需要为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团队,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工作。派出完成各项目的成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在职人员,且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审核人员。其中包含(1)-(4):(1)总负责人:工程类具有10年及以上的工作管理经验并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2)项目负责人:具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管理经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专业组长: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审计经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4)专业人员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类别包括土木(土建)、安装、公路、水利专业。注:(1)-(4)项专业人员不得交叉配置,各专业按取得专业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工作经验时间算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5、纪律要求:中标人应严守国家相关法律、职业道德。对咨询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6、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评审人员组织开展审计服务,未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参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文件,高坪区审计局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中标人应对提交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向采购人、业主出具真实、合法审核报告,并终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审计机关对审核结果的检查、抽查、审计。如果提交的结果被相关单位处理处罚,立即中止合同,扣除审计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服务时间:2020年-2022年,服务标准:1、计费标准:(1)常规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复审服务费:如果复审结果未超出规定误差,项目复审服务费为基本费用与效益审计费用之和(基本审计费实行分段计费,初审审定金额2000万元以内按照初审审定金额的1.5‰计算,超出2000万元部分按其0.5‰计算;效益审计费用按审减金额的5%计算);如果复审结果超出规定误差,复审服务费按初审机构审计常规竣工结算项目的费用计算方法计算。(2)跟踪审计项目复审服务费:项目复审服务费为基本费用与效益审计费用之和。如果复审结果未超出规定误差,则按审计项目初审审定金额的1.5‰计算基本费用,复审审减金额的5%计算效益审计费用,由审计局支付;如果复审结果超出规定误差,则按初审审定金额的1.5‰计算基本费用,复审审减金额的5%计算效益审计费用,从跟踪审计项目的初审机构的跟踪审计费用中扣取,由审计局支付。上述(1)、(2)项目计费中,如单个项目(100万元以内)复审服务费不足1000.00元按100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100万元以上)结算审计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计算。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庞在海,肖智强,唐文雄,李红艳,张燕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四川天府银行,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2*****852)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 | ||
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仙鹤街9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136*****5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103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65*****6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女士 | ||
电话: | 136*****50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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