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优质服务企业库(自然资源规划类)土地拍卖机构入库中标结果

2020年优质服务企业库(自然资源规划类)土地拍卖机构入库中标结果



泾县2020年优质服务企业库(自然资源规划类)土地拍卖机构入库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YZB-********

二、项目名称:泾县2020年优质服务企业库(自然资源规划类)土地拍卖机构入库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①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②安徽盛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③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①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四楼、②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91号7层、③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以东双景佳苑14#2221室。

成交金额:①50000元/每年、②58800元/每年、③35000元/每年。(具体以佣金支付标准支付)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杰、胡素梅、邓妮(采购人代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开发区箬帽路21号,联系电话:****-***********-*******136*****571。质疑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质疑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宣城市泾县稼祥南路170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箬帽路21号

项目负责人:许工

联系电话:****-*******136*****571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库 拍卖机构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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