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工程(EPC)商砼二次谈判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工程(EPC)商砼二次谈判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工程(EPC)商砼二次谈判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沿沪昆铁路下穿道路及江家路建设工程(EPC)商砼,(编号:南铁天河物招﹝2020﹞5号),于2020年8月4日,在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拟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拟中标人

1

抚州市泰德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7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四)异议请求及主张。(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及邮箱: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  ****-******** ********(传真)********80@qq.com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商砼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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