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威远县城城西片区新义路一段等市政道路工程财政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威远县城城西片区新义路一段等市政道路工程财政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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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威远县城城西片区新义路一段等市政道路工程财政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716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9765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威远县城城西片区新义路一段等市政道路工程财政评审。服务范围:威远县。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一般管理原则:供应商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2.职业道德原则: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3.专业胜任原则:评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政府投资评审业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4.争议解决原则: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协商沟通,不得擅自处理。5.保守秘密原则: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材料用于评审以外的事项,否则将承担相应一切责任。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配备的评审人员、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及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项目评审。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王凤(评审小组组长)、李静、李响铃(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人民币)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人民币)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申报编码:内威采提(2020)0638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三、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22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四、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转601。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威远县财政局 | ||
地址: | 威远县严陵镇东二街4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龙泉;联系电话:***-********、********、********转6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龙泉 | ||
电话: | ***-********、********、********转68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5dd.pdf">附件 | ||
2.评审文件: | ********58ad.zip">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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