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核[2019]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古农农场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办公用房、门卫项目,建筑面积837.2㎡,层数三层。总投资约3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施工范围和内容为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总建筑面积837.2㎡。三层框架结构建筑;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总建筑面积837.2㎡。三层框架结构建筑;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150000元,其中含招标代理费11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故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修改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 08:00:00至2020年8月2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2日 17: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担保保函形式或保证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路,邮编:3639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mzfjzz@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长泰县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建设局大楼9楼

联系电话:****-*******

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补充通知01号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修改表第16.3工程量核对条款修改为:“①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②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范围:施工图内所有范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1款第1项内容修改为:“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合同期内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桩基价格变化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上涨价格浮动超过5%部分由甲方增补;下降价格浮动超过5%部份由乙方退回给甲方。变化幅度超出部分差价计算以本项目编制预算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的材料信息价(按《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的漳州长泰县主要材料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②人工费按福建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调整,不纳入风险承包该项目。③政策性费率调整也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其他变动情况均不予调整工程造价。”。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条款修改为:“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4、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条款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2、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

投标保证金账户说明

因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已完成修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修改为“帐户名称: 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不变。各投标单位汇款时请核对清楚。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000164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长泰县银塘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办公用房、门卫

招标项目编号:E****************0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08:30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福建章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贰仟捌佰肆拾叁元(¥*******.00)(含暂列金150000元,其中含招标代理费11000元)

项目负责人:韩丽萌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

工期: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废标说明: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吴白雪(组长)、郭黎玲、庄春红、洪玉成、陈秀美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路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孙联系电话:****-*******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公示时间:2020年8月5 日至2020年8月15 日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卫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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