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昌县城南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昌县城南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XCYF2020014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城南乡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新昌县城南乡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
3.5%,20%,7.17%新昌县新新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623号91330624558634248C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昌县城南乡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标项1城南乡初级中学食堂托管经营食堂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经营期限暂定二学年,经营期满后视学校对该服务托管企业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续约,续约协议期限最长为一学年食堂须保持“B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锦,潘家新,王锡凡,刘益方,张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6500元按65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进行支付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城南乡中心学校

地 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仲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21959

质疑联系人:石德胜

质疑联系方式:13357572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中国茶市E10幢10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5950

质疑联系人:杨小姐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59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

2020年07月15日
2020年08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 食堂托管 学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