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信息中心:2020-08-06合同_1HC20208886200

广电总局信息中心:2020-08-06合同_1HC2020888620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上级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合同编号:GC-HG110397-20-08-06-6200
采购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验收单号:HC********200
供货单位:北京东方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编号:2020dfxaxs*******
生成日期:2020-08-06发票编号:********
采购项目:信息类产品采购预算:460,000.00元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位成交价服务费数量总计
(人民币元)
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启明星辰天清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V2.6 GAP-6000-370Y启明星辰 天清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V2.6 GAP-6000-370Y + 延保服务2年:万兆标准型号,2U机箱,双电源;整机配备液晶屏,并配备健康监控声光报警装置;包含安装服务+3年基本维保.采用 “2+1”系统架构,即由两个主机系统和一个隔离交换矩阵组成,主机系统采用安全平台,隔离交换矩阵基于专用芯片实现,主机系统间采用自有协议摆渡数据,确保信任网络和非信任网络之间任何连接的断开,彻底阻断TCP/IP协议及其他网络协议。设备具有健康监控声光报警功能。系统功能包括:文件交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访问、FTP访问、邮件传输、安全浏览、安全通道、消息传输、定制访问。台/套212,340.0017,115.912458,911.82
合 计 大写金额: 肆拾伍万捌仟玖佰壹拾壹元捌角贰分458,911.82
服务费
说 明1、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的供货价包含“中标价”与“增值服务费”两部分。
2、“中标价”中包含设备售价、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费用,一般为送修,部分直销厂家可能需要预付货款。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中标价即协议供货商从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处提货的价格,其中已经不包含任何代理商的利润、折扣或返点。若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再给予协议供货商的任何优惠都将被视为降低协议供货投标价的承诺,采购中心有权同比例降低协议供货价格。
3、“增值服务费”指协议供货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上门保修服务、垫付货款以及其它增值服务的费用”。当采购人可预付货款,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不需要上门保修服务时,可按照“中标价”直接从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需另付“增值服务费”。
备注
注意事项:
1、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3、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4、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采购单位(盖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供货单位(盖章):北京东方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尹先生联 系 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63
单位地址:北京 复兴门外2号广电总局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
收货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第二联:供货商(供方)留存】
上级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合同编号:GC-HG110397-20-08-06-6200
采购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验收单号:HC********200
供货单位:北京东方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编号:2020dfxaxs*******
生成日期:2020-08-06发票编号:********
采购项目:信息类产品采购预算:460,000.00元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位成交价服务费数量总计
(人民币元)
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启明星辰天清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V2.6 GAP-6000-370Y启明星辰 天清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V2.6 GAP-6000-370Y + 延保服务2年:万兆标准型号,2U机箱,双电源;整机配备液晶屏,并配备健康监控声光报警装置;包含安装服务+3年基本维保.采用 “2+1”系统架构,即由两个主机系统和一个隔离交换矩阵组成,主机系统采用安全平台,隔离交换矩阵基于专用芯片实现,主机系统间采用自有协议摆渡数据,确保信任网络和非信任网络之间任何连接的断开,彻底阻断TCP/IP协议及其他网络协议。设备具有健康监控声光报警功能。系统功能包括:文件交换、数据库交换、数据库访问、FTP访问、邮件传输、安全浏览、安全通道、消息传输、定制访问。台/套212,340.0017,115.912458,911.82
合 计 大写金额: 肆拾伍万捌仟玖佰壹拾壹元捌角贰分458,911.82
服务费
说 明1、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的供货价包含“中标价”与“增值服务费”两部分。
2、“中标价”中包含设备售价、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费用,一般为送修,部分直销厂家可能需要预付货款。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中标价即协议供货商从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处提货的价格,其中已经不包含任何代理商的利润、折扣或返点。若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再给予协议供货商的任何优惠都将被视为降低协议供货投标价的承诺,采购中心有权同比例降低协议供货价格。
3、“增值服务费”指协议供货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上门保修服务、垫付货款以及其它增值服务的费用”。当采购人可预付货款,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不需要上门保修服务时,可按照“中标价”直接从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需另付“增值服务费”。
备注
注意事项:
1、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3、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4、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采购单位(盖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供货单位(盖章):北京东方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尹先生联 系 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63
单位地址:北京 复兴门外2号广电总局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
收货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中心 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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