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0">第1章 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b32414cae6fda330">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c82f6e4fdff">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局和科技局文件以潭发科批〔2020〕2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41468a994d301a65e225f9">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ba70760af269b5ae2">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8d30a3abd5dea56">预算投资约********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7d68430a98032b152d78f805">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bd264daaa86d1d84f5c05965">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f4ca78c8cfa66c93e7442">1.路面开挖11345m;2.铺设污水管网13423m;3.路面修复11345m;主要完成集镇范围内除莒滨路、中心路、龙门路段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为60941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fc8feb15cbe82">三级********850c86a340">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a93c914bf734c3a9">/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不接受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3d8e2601f3f270d793">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d4e0f8d5767c3a913f7a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4f4fae46c********a32">/。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注:本招标公告3.2条款及本项目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c9738b4fce47139f3">2020年7月10日 08:00:00至2020年7月15日 23:59:59通过********d2c64b68ab4aa3d94309a513">(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p://ggzy.np.gov.cn/jy/)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b143fbc41212e6eb">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3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d284f9493eb*******dfe2d">贰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b2b84e455a7d00c7">(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7030701100274001”,开户银行: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莒口信用社;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会计服务中心;帐号:9050410040010000002211;或(2)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或(3)银行保函形式。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3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p://www.ggzy.np.gov.cn/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p://www.ggzy.np.gov.cn/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中心路4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255078336,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下水南路101号1-3店),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505018528,传真:/

联系人:彭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www.ggzy.np.gov.cn/jy/)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9-5621689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

报建编号:3507032005290201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274001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修正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涉及此条款同步修正。

2、原招标文件

3

2.2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

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

修改为:

3

2.2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随机抽取方式:b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

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1)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 

1、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全部入围。

2、投标人数量多于50家时:采用A类办法的,招标控制价<0.3亿元, 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详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内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

(2)具体抽取办法: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将代表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投入到摇球机中,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五十个球,抽出的球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入围单位;

3、如报名投标人家数超过交易中心最大摇球机上限(1000个球),则由电脑随机抽取50家入围。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

3、原招标文件

1.

21.5/21.6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提交时间:2020年8月3日 09:00:00前

提交地点: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

密封要求: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现修改为:

2.

21.5/21.6

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提交时间:2020年08月06 日 09:00:00前

提交地点: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

密封要求:1、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月30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若前后表述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2、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前附表第35项其他条款中补充增加:

18.建设单位执行闽建许〔2019〕128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鉴于电子注册证书不再标注注册证书编号,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若使用的是电子注册证书,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取消通过福建省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这一实质性要求。)

19.建设单位执行建市〔2019〕68号《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 》

20.建设单位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闽财建[2007]15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21.发承包双方需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22.建设单位执行闽建筑〔2018〕4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3.发承包双方需执行按闽建[2020] 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4.本项目执行潭建质办〔2020〕1 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建 设工程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5.依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本项目不允许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使用临时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投标人视为不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专家有权对拟派临时建造师的投标单位做出不利其投标结果的认定。因平台提供招标文件为固化模板本条款暂时无法修改,特此说明!招标文件与本条矛盾,以本条为准。

26.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需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各项条款。

5、原招标文件

3.

20.5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 0599-8317118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在线编制。

3、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在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注:委托代理人未办理个人电子章的可线下文档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

6、采用电子招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伍份。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仔细确认相关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修改为:

4.

20.5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 0599-8317118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等内容通过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标文件网络上传,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作废标处理。

6、原招标公告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7030701100274001”,开户银行: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莒口信用社;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会计服务中心;帐号:9050410040010000002211;或(2)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或(3)银行保函形式。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现修改为: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7030701100274001”,开户银行: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莒口信用社;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会计服务中心;帐号:9050410040010000002211;②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按投标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和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备注:①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③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发改电【2020】17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保证金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1.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2.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8、原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增加21、其他补充条款

21.1 资金管理

21.1.1 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应确保:(1)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2)依约支付工人工资;(3)依照法律规定及时纳税;(4)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存在将工程款挪用的行为。

21.1.2 如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或各项材料款,发包人可直接向工人或材料供应商支付工资及相关材料款,并直接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

21.1.3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供应合同、班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若有)等。

21.2 承包人承诺与保证

21.2.1 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已对本工程的现场地形、地貌和特种、合同性质、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付款方式、工期及违约金等所有合同内容已完全了解,并无任何异议。

21.2.2 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价款,系承包人在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工种风险,在平等合作基础上的优惠让利,对承包人执行本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控制以及承包人对发包人所做的承诺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1.2.3 承包人承诺将按照发包人的工作流程和格式要求,申请或提交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申请、变更申请、索赔申请/报告、工程进度更新报告等,若承包人不能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发包人工作流程和格式要求,发包人可以延迟或不予以批准有关付款和变更申请。

21.3 清理的淤积物必须及时清理外运,运输过程应做好封闭措施,禁止滴、洒、漏现象,若没有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出现被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处罚或扣留运输车辆及工具等事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21.4 在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施工项目进行增减,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所增减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

21.5承包人必须加强劳动保险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21.6 承包人须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21.7 承包人须执行南建筑[20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政府性公建项目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工作的通知及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关于发布2018年南平市地产名优工业品推荐目录(公建类)的通知。

21.8 按照闽建筑〔2012〕35号文规定,承包人实施过程中应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同时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文的规定。

21.9 合同价款包含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措施费、其他(装卸费、运输费、弃土费等和必要的保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1.10承包人必须按《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人社[2013]126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以商业银行保函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综[2018]168号)规定执行。

21.11为进一步细化我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承包人应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 》(南政综 [2007]37 号)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潭政办【2016】116号文 )、《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人综[2018]247号)《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南人综〔2019〕82)号)的通知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至少要做到如下要求:

⑴、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⑵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与工资有关的事项。其中,支付形式必须采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⑶企业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⑷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开立企业网银、通兑等业务,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一个施工合同,只能开设一个农民工工资专户。

(5)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和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应在开设专户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存档。

其他要求详见相关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1、建设单位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工资款)的;

2、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资专户,未按时报备工资专户信息的;

3、施工总承包企业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

4、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5、分包企业未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

6、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21.15 施工现场应制订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有效地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

21.16开工后,发现承包人的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已完成的工程不予结算,同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1.17.本项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13号 关于规范钢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执行。

21.18.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21.19本项目执行潭建质办〔2020〕1号关于印发《南平市建阳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1.20.建设单位应按照闽建[2020]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21.2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闽财建[2007]157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本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1、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单独及时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的拨付比例:市政工程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7%,房建工程不得低于20%;2、工程结算方式应为施工过程结算。

20.22.本项目执行建市[2019]68号文的规定,招标人需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1.23.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按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招标阶段)

工程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风险承包幅度(%)

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
(元)

金额
(元)

比例
(%)

1

预拌混凝土 4.5MPa

m3

5150.110

299.150

±5

299.15

1540655.41

20.96

2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DN200

m

8823.000

47.190

±5

154.00

1358742.00

18.48

3

机制砂

m3

7030.883

135.900

±5

110.00

773397.17

10.52

4

碎石 Φ20-40

m3

6728.124

101.900

±5

101.90

685595.84

9.33

5

其他材料费

619119.663

1.000

±5

1.00

619119.66

8.42

6

PVC-U塑料管 Φ100

m

40800.000

21.010

±5

14.00

571200.00

7.77

7

其他材料费

53.559

1.000

±5

1.00

53.56

累计比例:

75.48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填写。

2. “金额”栏按照数量乘以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中的单价计算。

3.比例为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百分比值,累计比例不少于70%。

附表二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元)

风险承包幅度(%)

1

预拌混凝土 4.5MPa

m3

5150.110

299.150

2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DN200

m

8823.000

47.190

3

机制砂

m3

7030.883

135.900

4

碎石 Φ20-40

m3

6728.124

101.900

5

其他材料费

619119.663

1.000

6

PVC-U塑料管 Φ100

m

40800.000

21.010

7

其他材料费

53.559

1.000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9、原招标文件第2章专用合同条款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按1000元/天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现修改为: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9、原招标文件第1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品牌表

(一)参考品牌

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招标人要求的品牌

备注

钢筋

按设计规范

三钢、宝钢、广钢

水泥

按设计规范

海螺、炼石、金牛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按设计规范

塞维奇、亚通、伟星、金德、企跃、澳工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现修改为:(一)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备 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品牌5

品牌6

1

钢筋

按设计规范

合格

三钢

宝钢

广钢

三山

荣胜德

金弘

2

水泥

按设计规范

合格

海螺

炼石

金牛

天祥

3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按设计规范

合格

塞维奇

亚通

伟星

金德

企跃

澳工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11、原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专用合同条款15.2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须知29.1

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投标须知第1节15.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1000元/天罚款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6

预付款额度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12.4.1

工程结算款的3%

……

……

……

现修改为: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专用合同条款15.2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须知29.1

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投标须知第1节15.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1天按500元/天罚款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累计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12.4.1

工程结算款的3%

……

……

……

12、招标文件中五、其他资料(商务文件)增加以下:

附表二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元)

风险承包幅度(%)

1

预拌混凝土 4.5MPa

m3

5150.110

299.150

2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DN200

m

8823.000

47.190

3

机制砂

m3

7030.883

135.900

4

碎石 Φ20-40

m3

6728.124

101.900

5

其他材料费

619119.663

1.000

6

PVC-U塑料管 Φ100

m

40800.000

21.010

7

其他材料费

53.559

1.000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一)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

参考品牌

备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品牌5

品牌6

1

钢筋

按设计规范

合格

2

水泥

按设计规范

合格

3

内肋增强聚乙烯(PE)螺纹波纹管

按设计规范

合格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13、随本通知一并上传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本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以及编制说明,投标人可自行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p:// ggzy.np.gov.cn/jy)自行下载及查阅。

14、原招标文件3.7 其他资格要求:注:本招标公告3.2条款及本项目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修改为: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增加下列内容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4.1/4.2/4.3

原文后“添加”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 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8号)、《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20〕59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7、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1.1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5)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

(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7)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8)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9)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10)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

(11)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12) 其他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5)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6)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7)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8)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9) 其他资料

15.3

技术文件(全部内容)

本条款不适用

20.5

“添加”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提供的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6份并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发改电【2020】170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提示》要求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规定,不要求投标人到公共资源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且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对保函弄虚做假的,依法做出限制投标等处罚。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2.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

投标人应网上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本项目执行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解密、无需提交备用电子光盘。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

27/28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及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修改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16、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09:00:00前,现顺延至2020年8月6日 09:00:00。涉及此条款同步修正。

17、原招标公告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7月31日 17:00:00。现修改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18、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19、原招标文件第2节 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壹拾壹万伍仟柒佰贰拾伍元)。

其中: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合计

1

市政工程

11873368元

632947元

609410元

********

现修改为:

第2节 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壹拾壹万伍仟柒佰贰拾伍元)。

其中: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合计

1

除莒滨路、中心路、龙门路段和沿河污水管外

7489590

2

路面工程(修复路面)

4383778

3

总价措施项目费

318113

4

单价措施项目费

314834

5

暂列金

609410

6

合计

********

20、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 )、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p:// ggzy.np.gov.cn/jy)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p:// ggzy.np.gov.cn/jy)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274001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于2020年8月6日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人的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预算投资约********元;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陈芝荣(组长)、叶孝忠、周魁灏、李秀萍、沈玉林

评标办法:房屋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K取值区间8.0% ~ 11.99%,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11616218 ~ 12115220元;K值为8.62%,评标基准价为12037681元

3.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旭东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1906584

投标报价:12001412元

工期要求:12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旭东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1906584

投标报价:12001412元

工期要求:12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中建闽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4.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资格文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为范永宁,商务文件中投标函项目负责人为王少杰;)不一致为废标。

6. 公示时间: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0年8月7日至8月17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中心路4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20968988,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下水南路101号1-3店)

电子邮箱:/

电话:彭先生,传真:/

联系人:18505018528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30701100274001

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于2020年8月6日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人的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莒口镇)一期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预算投资约********元;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陈芝荣(组长)、叶孝忠、周魁灏、李秀萍、沈玉林

评标办法:房屋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K取值区间8.0% ~ 11.99%,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11616218 ~ 12115220元;K值为8.62%,评标基准价为12037681元

3.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旭东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1906584

投标报价:12001412元

工期要求:12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旭东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1906584

投标报价:12001412元

工期要求:12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中建闽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4.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资格文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为范永宁,商务文件中投标函项目负责人为王少杰;)不一致为废标。

6. 公示时间: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0年8月7日至8月17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中心路4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20968988,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办事处地址:建阳区下水南路101号1-3店)

电子邮箱:/

电话:彭先生,传真:/

联系人:18505018528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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