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保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保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静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07日15:0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唐金荣、李绍明、张子同 | ||
总成交金额 | ¥9.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一、项目编号:KDCZ-2020-F045(招标文件编号:KDCZ-2020-F045 )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福海暄12-5号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保洁服务项目 | 1、静海消防队的二楼餐厅、四楼、五楼及六楼 2、二楼餐厅及其通道的清洁卫生工作。 3、四楼、五楼、六楼楼道及其两面楼梯的清洁卫生工作。 4、四楼大会议室、浴室、小卫生间、大卫生间的保洁清洁卫生工作。 5、五楼大会议室、询问室、小卫生间、大卫生间的保洁清洁卫生工作。 6、四楼、五楼、六楼两面门窗的清洁卫生工作。 | 1、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定期现场随机检查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每季度通过职工问卷方式调查测评满意度; 2、根据上季度满意度综合评比,如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上季度合同费用。如分值在85-90分之间(含85分),支付95%合同费用,5%的费用作为次季度问题整改的保证金。如分值在75-85分之间(含75分),支付90%合同费用,10%的费用作为次季度问题整改的保证金。下季度整改完毕,达到满意度,退还保证金。如分值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1、 走廊清洁标准: (1) 地毯:表面无尘土、污迹、烟头、纸屑及垃圾。 (2) 墙壁:无尘土、污迹。(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 (3) 照明灯具:定期擦拭,每2—3月一次。 (4) 各房间门、通道门:应无尘土、污迹。 (5) 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 2、 卫生间清洁标准: (1) 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无积水、污迹。(凡含酸性的清洁剂不允许洒落在地面上)。 (2) 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3) 水龙头:无任何污垢,洁净。 (4) 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物。 (5) 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 (6) 烘手器:无尘土、污迹、污垢。 (7) 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 (8) 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迹。 (9) 手纸架:无手印、光亮、洁净。 (10) 纸篓: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2/3,且每日清倒保持外表干净。 (11) 顶板:无尘土、污迹,定期清抹每2月一次。 (12) 板:无尘土、污迹、无手印每天清抹。 (13) 洁剂、清扫工具等应按指定位置放置。 3、 会议室清洁标准 (1) 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 (2) 墙壁:无尘土、污迹。 (3) 门:无尘土、无污迹、拉手洁净。 (4) 窗:无尘土、无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 (5) 灯具:无尘土、无污迹,每2—3月擦拭1次。 (6) 沙发:无尘土; 茶几:明亮、无污迹。 (7) 柜、装饰物:洁净。 (8) 家用电器:洁净、无污迹; (9) 电线:洁净。 5、 楼梯: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 6、 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7、 其他区域清洁标准:不低于上述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金荣、李绍明、张子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方式:马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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