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第二次)中标公示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第二次)中标公示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G2019H1538-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3包(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建初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办公楼A5-103室
3.成交金额:187000.00元(壹拾捌万柒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微波消解仪 | 屹尧WX-7000HP | 中国 上海屹尧仪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套 | 1 | 123000 |
2 | 台式浊度仪(进口品牌) | 哈希 TL2300 EPA | 中国 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套 | 1 | 31500 |
3 | 超纯水器 | 艾柯 Advanced-III-24 | 中国 成都康氏康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套 | 1 | 27500 |
4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博迅 BGZ-246 | 中国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有限公司 | 台 | 1 | 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慧玲、黄菊、刘孝敏、高健、陈继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1号,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采购中心处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万佛路春江河滨花园F4栋第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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