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镜湖区班班通和电子白板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0年镜湖区班班通和电子白板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0年镜湖区班班通和电子白板设备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0HW7878

二、项目名称:2020年镜湖区班班通和电子白板设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嘉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江岸明珠4#楼3-702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75英寸交互式液晶电视一体机

品牌(如有):希沃

规格型号:F75EC

数量:47台

单价:11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道云、陈宝平、汪业常、范耀华、汪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1400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

(1)2019年1月24日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签订的金额为112.76万元的“经开区中小学班班通办公电脑采购”合同。

(2)2019年6月11日与三山区教育局签订的金额为75.82万元的“三山中心小学网络机房及班班通设备采购”合同。

(3)2019年9月11日与镜湖区教育局签订的金额为161.96万元的“2019年镜湖区所属学校班班通等设备”合同。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313室,联系电话:175*****32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

地 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柏庄财富广场1号写字楼313

联系方式:郑杨 175*****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华康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白板 班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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