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数据资源中心“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项目建设合同公告

宁乡市数据资源中心“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项目建设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0069-1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项目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6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项目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详见附件1899000
 合计金额小写: 899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融合内容生产管理平台(融媒体云平台)

400000.00

1

400000.00

2

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安卓版)

150000.00

1

150000.00

3

智慧宁乡APP融媒体功能(苹果版)

150000.00

1

150000.00

4

客户端对接

119000.00

1

119000.00

5

知识服务

80000.00

1

80000.00

总合计

899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28 ——2021-07-2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9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即小写8091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玖仟壹佰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6%,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合同到期后一个季度内,甲方付清余下合同额的10%,即89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玖佰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6%,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0678)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本项目运维期时长为壹年,自2020年0728起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平台建设完成后,稳定运行1个月可进行验收;

2、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相关的系统软件,各阶段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维护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在文档齐全后方可组织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返工项目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因项目返工影响甲方其他项目推进,甲方有权对成交人进行处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但该约定不得影响或改变甲方本次采购之要求及目的。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5)使用于本项目中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或其他技术,其知识产权原属于乙方的及该项目开发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乙方可在中国联通营业区域内无限期免费使用。

2、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2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2)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3、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终止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地址: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法定代理人:姜佳宏法定代理人:伍文亮
委托代理人:许可委托代理人:汤周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智慧宁乡中标通知书.pdf

标签: 媒体 智慧 资源中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