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不良个贷清收律师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不良个贷清收律师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不良个贷清收律师采购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XTC-C-*******)
公示结束时间:2020 年 08 月 10 日
一、评标情况
(一)入围候选人基本情况
入围候选人第1名: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
报价内容:
1、批量项目给付委托时记载请求支付的贷款本息金额:
(1)抵押类(无前期费用):委托金额50万以下(含):费用为收回金额1.50%;委托金额50万-100万(含 1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40%;委托金额100万-500万(含5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30%;委托金额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20%;委托金额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10%;委托金额5000万元以上:费用为收回金额1.00%。
(2)信用类:前期费用每件200元;诉讼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0.00%;诉讼中执行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5.00%;执行后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20.00%。
2、以物抵债:以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1.00%收取;以非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2.00%收取。
3、处理执行异议:每件2000元;
4、交行与债务人采用重组、打包转让、和解等方式处置:未出具判决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00%;出具判决,未进入执行阶段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50%;进入执行阶段,未全额收回债权款项的,费用为收回金额2.00%。
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三年;
入围候选人第2名: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报价内容:
1、批量项目给付委托时记载请求支付的贷款本息金额:
(1)抵押类(无前期费用):委托金额50万以下(含):费用为收回金额2.50%;委托金额50万-100万(含1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2.00%;委托金额100万-500万(含5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80%;委托金额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50%;委托金额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20%;委托金额5000万元以上:费用为收回金额1.00%。
(2)信用类:前期费用每件300元;诉讼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5.00%;诉讼中执行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5.00%;执行后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20.00%。
2、以物抵债:以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1.50%收取;以非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2.00%收取。
3、处理执行异议:每件2800元;
4、交行与债务人采用重组、打包转让、和解等方式处置:未出具判决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00%;出具判决,未进入执行阶段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80%;进入执行阶段,未全额收回债权款项的,费用为收回金额2.00%。
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三年;
入围候选人第3名: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报价内容:
1、批量项目给付委托时记载请求支付的贷款本息金额:
(1)抵押类(无前期费用):委托金额50万以下(含):费用为收回金额3.30%;委托金额50 万-100万(含 1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3.20%;委托金额100万-500万(含5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3.10%;委托金额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3.00%;委托金额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2.80%;委托金额5000万元以上:费用为收回金额2.40%。
(2)信用类:前期费用每件350元;诉讼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2.00%;诉讼中执行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6.00%;执行后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 20.00%。
2、以物抵债:以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1.60%收取;以非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2.40%收取。
3、处理执行异议:每件3000元;
4、交行与债务人采用重组、打包转让、和解等方式处置:未出具判决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60%;出具判决,未进入执行阶段的,费用为收回金额2.00%;进入执行阶段,未全额收回债权款项的,费用为收回金额2.40%。
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三年;
入围候选人第4名: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报价内容:
1、批量项目给付委托时记载请求支付的贷款本息金额:
(1)抵押类(无前期费用):委托金额50万以下(含):费用为收回金额1.75%;委托金额50万-100万(含 1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70%;委托金额100万-500万(含5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65%;委托金额500万-1000万(含1000 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60%;委托金额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费用为收回金额1.55%;委托金额5000万元以上:费用为收回金额1.50%。
(2)信用类:前期费用每件350元;诉讼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7.50%;诉讼中执行前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10.00%;执行后收回:费用为收回金额22.50%。
2、以物抵债:以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1.00%收取;以非抵押物抵债的,按法院裁定金额的1.50%收取。
3、处理执行异议:每件3000元;
4、交行与债务人采用重组、打包转让、和解等方式处置:未出具判决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00%;出具判决,未进入执行阶段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25%;进入执行阶段,未全额收回债权款项的,费用为收回金额1.50%。
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服务期:三年;
(二)入围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入围候选人(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罗敏;
入围候选人(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李晶瑜;
入围候选人(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姜丹;
入围候选人(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邢益就;
(三)入围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入围候选人(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入围候选人(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入围候选人(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入围候选人(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0日,如有质疑(或异议),可向招标人投诉或举报,电话:****-********。
三、其他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不良个贷清收律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C-*******)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商务大厦7层7C室进行了公开招标,已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
第一入围候选人: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第二入围候选人: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第三入围候选人: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第四入围候选人: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5号银通国际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商务大厦5层
联系人:李工,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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