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委托,就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三次)二、采购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187-2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0【158】号。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三次),预算金额:660000.00元;四、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日期:2020年07月27日媒介: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同时发布。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六、成交人信息:成 交 人:偃师市新春印刷厂得 分:74.20成交金额:陆拾伍万肆仟元整(654000.00元)地 址:偃师市顾县镇安滩村七、磋商小组:黄立峰(组长)、常兴明 、刘少锋(业主评委)。八、磋商结果公示的媒介: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联系方式名 称: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地 址:偃师市联系人:刘少锋 电 话:138*****118名 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通泰路建业5栋大楼E座1001联系人:马燕波电 话:186*****416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8月10日
附件:[偃师政采磋商(2020)0187-2号]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学生用作业本采购项目.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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