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0-2021年绿化养护零星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合同公告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0-2021年绿化养护零星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0002-2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泽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0-2021年绿化养护零星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0-2021年绿化养护零星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详情见附件。1450565
 合计金额小写: 450565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零伍佰陆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期为一年,年度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59855元,甲方不保证年度业务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实际用工和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8-01 ——2021-07-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为甲方提供劳务外包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甲方不保证年度业务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实际用工和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以甲方现场签证实际用工及作业设备租赁数量结算,按财政支付程序支付服务费用。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潭支行(湖南泽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养护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最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养护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又务:

1.甲方明确告知其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等。

2.中方依据《宁乡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检查乙方工作,每日进行工作签证,按要求填写工作签证单。

3.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乙方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4.甲方负责解释《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宁乡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评细则》。

5.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至乙方。

权利与义务:

1.办公场地、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乙方应在宁乡市城区范围内设立项目部,并确定项目部成员。将各岗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各岗位人员联系方式和各项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指标提交甲方,接收甲方监督。

2.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置绿化养护人员和作业设备,确保能按计划完成各项养护保洁任务。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临时性、阶段性交办任务,含各类检查、突击整治、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根据需要足额配备人员,并做好文明劝导工作,确保各类迎检工作无误。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定月工作计划,填报好工作日志并与每月底报甲方存档。

5.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不得做出使甲方经济名誉受损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辞退当事人。

6.乙方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员工按作业要求着装,按技术规章作业,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按照劳动法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并将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应保障员工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福利待遇并按月按时发放。

8.乙方应对施肥、修剪、病虫防治、刷白防冻等养护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收甲方监督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禁止使用任何类型的除草剂。

9.乙方应及时制止人为损坏、占用绿地或附属设施的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必要时为甲方提供现场记录(照片,报告)。对于甲方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分钟内响应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

10.乙方不得擅自在项目范围内进行广告,营销及其他不利于绿化养护和保洁的活动,乙方不能擅自改变绿地上的植物种类,数量及其布局。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花草树水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按规定补种或给予补偿,乙方缺苗补种植物必须按甲方技术管理人员要求实施并经其验收确认。

1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双方约定推迟的除外),乙方有权要求中方按照银行同期活用存款利率支付逾期的利息。

1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拆包给他人,乙方应接规定缴付各种税费。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拟变史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就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全年服务费用的10%.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曰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中路第二办公区地址:玉潭街道新山社区八一西路148号1栋1单元302号
法定代理人:贺随超法定代理人:吴素忠
委托代理人:何晓委托代理人:李曙光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泽兴).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租赁 绿化养护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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