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9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方城县2019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劳动就业输出培训管理局委托,就方城县2019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2019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C-G-********-***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6月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09时30分
2、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梁明伦、马耘、封锃锃、谢非、李娜
五、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 交 人:河南富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陆拾伍万玖仟元整(¥:659000.00)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勤劳街 5 号 8 号楼 2 单元 31 层 3101 号
法人代表:李佳宝
联 系 人:李佳宝联系电话:132*****750
主要成交标的:电焊专业设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二标段:
成 交 人: 郑州亚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拾捌万玖仟元整(¥:489000.00)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59 号 A3090 号
法人代表:刘炜宇
联 系 人:顾巍联系电话:132*****661
主要中标标的:云服务器、学生云终端、教师云终端、教学管理软件、24口交换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教室座椅、学生座椅、服务器机柜、安装调试辅材、商用分体式计算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第三标段:
成 交 人:南阳市智能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肆拾柒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473880.00 )
成交人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 598 号加油站对面
法人代表:宋宗贤
联 系 人:宋宗贤联系电话:139*****254
主要中标标的:网络机柜、功放、音响、话筒、电脑桌椅、教学投影机、幕布、照相机、摄像机、多媒体教学一体机(含移动支架)、笔记本电脑、台式一体机等
交货期:同签订后9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第四标段:
成 交 人:郑州泽泰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356720.00 )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六路 26 号索克豫发大厦 4 层 A407B
号
法人代表:夏潇
联 系 人:夏潇联系电话:185*****656
主要中标标的:中式烹饪及面点专业设备
交货期: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委【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标段一代理服务费9885元,标段二代理服务费7335元,标段三代理服务费7109元,标段四代理服务费5351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七、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5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监督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X73496X
地址: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方城县劳动就业输出培训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张骞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7*****111
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大道东侧庆丰街南侧MOCO新世界A座25层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131*****000
八、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0年6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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